《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发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1、按照平行自愿备案规则,在省级招聘办公室控制线上报名。
2、按照分数优先顺序,按照考生的专业依次自愿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科的顺序,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各科的分数顺序为:文学与历史为中文,外语与文科综合,数学,理工为数学,外语与科学综合,中文)。
3、外语要求:我院录取的考生不限于语言类;英语是专业教学中使用的外语。
4、享受奖金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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