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专业入学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体检要求:在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本着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学校再次强调了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进行了补充说明。
(1) 患有本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六大疾病的考生,不得考入所有专业;
(2) 中医药(含九年制、“5+3”一体化)、中医药(含基类)、临床医学、中医儿科、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中医养生、中医康复、,中医骨伤学、中医药资源与开发、制药工程、药学、药物制剂、预防医学、藏医、藏医、护理学、医学检测技术、眼科学、运动康复食品卫生与营养、食品质量与安全、康复治疗、,卫生检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应用心理学、体育和智能医学工程不招收色盲和色弱考生;
(3) 患有第三条第四、五、六、七、九项所列相关疾病的考生,应认真申请我校医学专业;
(4) 肝功能异常者应慎重申请医学专业;
(5) 我们学校是一所医学院,新生入学后将接受心理评估。心理评估异常者必须在2周内到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鉴定。识别严重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那些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滥用和依赖精神活性物质的人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拒绝进行评估的人员将被直接取消资格。
(6) 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建议身体有障碍的考生在申请我校医学专业时应谨慎。
2、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言考生。
3、建议本校护理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2米;建议男、女生申请体育和社会体育指导管理的身高分别不低于1.65m和1.58M。
4、藏医专业核心课程采用藏语教学答疑表;除藏医专业外,我校其他专业的所有考生都需要适应汉语教学和答题。
5、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农村秩序导向型免费医学生、内陆新疆高中班、内陆西藏高中班、新疆合作计划等各类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省级招生机构和学校。
专业准入规则
1、根据教育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和我校的实施办法,我们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本人已核实国家和省(市、区)的加减分政策得到认可,加减分后形成的特征分数作为专业录取和安排的依据。
3、学校将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进行档案调整。
4、我校各专业招生实行“分数第一”的原则,即在同一学科类别和相应批次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控制分数线上,学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第一,然后根据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顺序录取。专业志愿者没有年级差异。当专业录取分数相同时,应选择最好的。
5、各省的综合改革应按照相应省份公布的计划和相关措施进行。相关考生的选课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选课范围的要求。如果专业录取分数相同,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选择考生。
6、如果考生填写的志愿者不满意,且服从专业调整,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整到被低估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整,将退回档案。
7、体育教育专业(包括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招生办组织的专业调查,达到本科学历线。四川省外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省招生办指定的本科学历线,四川省注册学校体育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四川省指定的本科文化成绩资格线。省级招生办公室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学校应根据其专业成绩申报入学;有明确规定的,按照省级招聘办公室规定的原则执行。
8、如果高考电子档案和个人档案不能真实反映考生的德、智、体状况,或学生存在严重心理问题,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整专业或退学。
9、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复审(包括入学资格考试和体检)。如果复审不合格,学校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资格。任何弄虚作假的人都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10、学校招收农村秩序导向的免费医学生。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的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就业单位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订有针对性的培训协议,并承诺毕业后在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根据相关规定,拒绝签署协议的候选人将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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