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大学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一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招生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生办监督”的原则进行。落实教育部和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招生政策,承认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奖金政策。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不存在专业年级差异。在分配招生专业时,所有进入学院的考生将根据自己的分数(包括小数部分)排队,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专业志愿者的具体情况,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第一位专业志愿者不能满足要求,第二位或第三位专业志愿者将被录取。如果无法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的要求,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整,学校将其调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相关专业进行录取;未满足填写的专业志愿者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整的候选人将被退还。
第十三条根据有关省份的政策要求,内蒙古实行“专业志愿者排队”准入规则。实施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应执行2021全省招生录取的相关规定和备案录取模式。备案分数(含小数部分)相同的,根据其语言、编号和外语成绩进行选择。
第十四条2021,学校本科招生包括机械、外语文学、中文文学、计算机、数学、教育、土木工程、设计、工商管理、材料、电子信息、新闻与传播、食品科学与工程、建筑等14个大类。考生在参加高考时,可以将专业类别视为专业。按同一专业类别录取的新生,无论专业是什么,都将按专业类别录取。完成通识教育课程后,根据学校关于按专业类别实施专业分流招生的意见,参与专业分流,然后进入专业类别。
第十五条学生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的,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入学的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第十七条外语专业只招收母语或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考生外语教学的公共语言是英语。非英语语言的考生应仔细填写。
第十八条对于艺术和体育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统一考试或相关省份专业课程联考的成绩。
第十九条美术专业招生规则
1、我校文科招生规则为:
(1) 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国家一级本科专业建设工地):
按照专业分数占60%、文化分数占40%的100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得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得分=专业得分÷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就÷文化满分×100×40%,由高分到低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专业课程总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程总分相同的,按专业课程总分由高到低录取RSE应按语言、数学和外语的顺序录取。
(2) 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音乐学和舞蹈学学士学位:
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招生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者情况,按照专业课程总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程总分相同的,按文化课程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按语言、人数和外语成绩录取。
(3) 专业音乐表演:
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招生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者情况,按照专业课程总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程总分相同的,按文化课程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按语言、人数和外语成绩录取。
(4) 本科艺术专业:
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招生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自愿者,考生的总分(文化分数*50%+专业分数*50%)按文化课程分数和专业课程分数分别占50%的比例计算,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的按专业课程总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程总分相同的,按语言、数学、外语的顺序录取。
2、河南省艺术类专业按照我校招生规则进行归档和阅卷,确定招生专业或撤销档案。河南省境外艺术投资的办法和比例按照各省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报名的考生,应根据我校招生规则阅读档案,确定专业或退出档案。
第二十条体育专业招生规则:文化类课程和专业类课程的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招生控制分数线,进入档案的考生根据文化类课程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者,按专业课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程总分相同的,按照文化课程的语言、数学和外语成绩录取。
体育摊位的设置办法和比例按照各省有关规定执行。入学考生应按照我校招生规则阅读档案,接受或撤回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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