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佩斯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1、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评估、评优选拔优秀新生。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录取批次,学校采用远程在线录取方式。
3、对实行“顺序自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应按照考生自愿填报学校优先的原则,根据填报结果,从高到低选择最符合条件的网上考生。如果第一志愿学生人数不足,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在线候选人。实施“平行志愿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4、如果两门学科的成绩相同,则应根据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的成绩之和仍然相同,则应按照语文和数学的单科顺序以及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重新排序。
5、招生时,按照备案结果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各专业男女比例无限制,专业等级差异无要求。以前的学生和新学生受到平等对待。
七、学校承认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或减分。
8、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执行。这个
9、各专业入学时,除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外,学校其他专业外语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10、江苏省招生规则:按照“先得分后打分”的方式对入围考生进行排序。所选受试者要求为CC,所需受试者要求为5名合格者。
11、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相关招生工作按照省级相关政策执行。
12、本办法未尽事宜,请参阅教育部和省级招生办公室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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