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1、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艺、劳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高考录取规则,录取分为顺序自愿、平行自愿和综合改革三种方式:
对于连续的一批志愿者,按照志愿者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批志愿者在线候选人。如果第一位志愿者人数不足,非第一位在线志愿者候选人将被录取,直到计划完成。
对于这批平行志愿者,采取“分数优先,跟随志愿者”的原则。该校将从高分到低分招收考生。如果门票未满,将再次招募志愿者。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首先必须符合本专业的选科要求。在实行“专业+学院”平行志愿申报的省市,学校的一个专业是志愿单位。根据高考总成绩,学校实行专业平行自愿备案。学校主要审查学生的体检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并计划参与下一阶段的自愿填报,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实行“学院专业群”平行志愿申报的省市,对于在我校同一专业群申报的考生,按照预先公布的专业计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空缺计划参与志愿招聘。
3、对于未直接报考本专业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报考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不存在专业年级差异。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聘和运营符合国家政策的办事处,并提高或降低分数(四川省最高认可分数为20分)。备案分数相同的,按各省(市、自治区)排名规则执行。如果没有排名规则,我校将根据单词数以外的总分、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和汉语单科成绩进行排名。考生报考的专业全部注册后,如果考生符合专业自愿转学的要求,将被转学到未在同一批(或专业组)考生中注册的专业。如果考生不符合专业转移或不符合专业入学条件,学校将撤回他们。
4、内蒙古实行“自愿放行”和“专业自愿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自愿从高到低录取学生。如果专业计划已满,候选人不愿意服从专业部署,他们将被撤回。
5、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政策,我校保留了20个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整一线生源的不平衡。
6、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要求英语单科成绩115分(合计150分)。因为这是一个收费很高的项目,只有志愿者候选人才能被录取,他们不会被调到专业。
7、我校英语专业和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以英语招生,其他专业不限于外语。然而,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是英语。我校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法医学专业主要就业方向为公安机关,相关性别要求请参见公开招聘条件);一些专业雇主对身高有一定的要求。请您自己理解。
8、我校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体检表上的矫正视力不得大于800度;“左撇子”(俗称“左撇子”)在口腔医学中是不被接受的。听力受限、斜视、嗅觉缺失、口吃等应仔细向医学专业报告。其他体检项目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新生将接受体检。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适合学习被录取专业的学生将被调到其他专业或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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