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范大学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专业入学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各专业入学所需的身体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体育、舞蹈编导、广播、主持艺术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每个专业的男女学生比例没有限制。除英语专业外,对考生的外语没有限制。各专业考生外语教学的公共语言是英语。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机制。
实施平行志愿备案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平行志愿备案的具体规定进行备案,学校负责审核验收。
入学规则
1、普通专业招生原则
考生档案在学校备案后,将以专业志愿者优先录取的方式录取,并根据专业计划的数量,按照分数由高到低进行筛选。如果第一名志愿者被录取后,第一名志愿者未能完成计划,则第二名志愿者将被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未被录取并同意专业转移的考生,根据考生填写的相应专业志愿者,由高分转入低分;未被专业志愿者录取的候选人,同时不服从专业调整的,应退回档案;成绩相同的考生将按照其汉语、数学和外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录取(河南省为外语听力省份)。单个科目的分数没有限制。
2、体育招生原则
在文化课程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原籍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综合成绩按备案顺序录取优秀学生。归档顺序综合得分的计算方法:归档顺序综合得分=[(文化课程分数÷文化课程分数满分)×100×50%]+[(专业课程分数÷专业课程分数满分)×100×50%];计算公式为:备案排名综合得分=文化课程得分×0.067+专业得分×0.333。
本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3、文科专业招生原则
考生的文化成绩(高考成绩)和专业成绩(省(区、市)文科专业统一考试或联考成绩)均在省级控制分数线以上。
在省级招生机构备案的考生中,按照“自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① 音乐学、美术、动画和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文化类课程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的50%入选;
②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工艺美术、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编导等本科专业:按专业成绩录取。舞蹈编舞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③ 广播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辑与导演、广播电视编辑与导演(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按文化课程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录取。其中,广播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④ 艺术与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原籍省统一备案规则计算排名结果录取。
4、根据文化成绩,选择成绩相同的候选人;如果文化成绩仍然相同,学生将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和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单科成绩没有限制。
中外合作办学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是韩国南洋师范大学与全州大学合作本科专业;化学(中外合作办学)是泰国曼谷南洋师范大学与皇家理工大学合作开设的中外合作本科专业;机电工程专业(中外合作教育)是南洋师范大学与韩国京畿道大学合作办学的本科专业。艺术设计(中外合作教育)是南洋师范大学与韩国京畿道大学之间的中外合作教育专业。
招生公告频道
录取后,录取结果将在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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