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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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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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规则

按照广东省备案规则备案后,将根据考生总分排名从高到低进行选拔。在候选人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首先录取在备案总分中排名第一的候选人,然后录取在备案总分中排名最后的候选人。总分相同的考生应根据其排名予以录取。当考生排名相同时,优先考虑学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入院体检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乙肝病毒检测的通知》(教科〔2010〕2号)。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对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乙肝检测的通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或复试后不适合本专业学习的,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调至其他专业或取消其学习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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