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艺术学院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1) 严格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量设置和备案原则。
(2) 考生入学原则及专业安排
本科生艺术候选人:
对于我校已设立附加专业考试的省级专业,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只有附加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才能报考。其他候选人仅限于通过省级统一(联合)考试的人员。当考生的文化课程成绩达到学生所在地艺术文化课程的最低控制线时,应按照省级备案原则进行备案。报名考生的录取方式如下:
1、音乐表演(乐器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键盘乐器表演)、流行音乐、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舞蹈表演、绘画、国画、雕塑、书法、文物保护与修复、戏剧、,影视艺术设计按专业成绩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同,将根据学生的文化成绩录取学生。如果文化成绩相同,艺术和文学或历史科目将根据汉语成绩录取,艺术和科学或物理科目将根据数学成绩录取。
2、除绘画、国画、雕塑、书法、文物保护与修复、戏剧、影视艺术设计等艺术专业外,其他艺术专业按综合分1分(综合分1=文化分*40%+专业分*60%)由高至低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将根据学生的专业成绩予以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文科或历史科目将根据中文成绩录取,文科或物理科目将根据数学成绩录取。
3、音乐学、舞蹈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广播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综合分2分(综合分2=文化分+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将根据学生的专业课程成绩予以录取。如果各专业课程的成绩相同,则根据中文成绩录取文艺或历史科目,根据数学成绩录取文理或物理科目。
4、按照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原则录取候选人。当第一专业网上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时:其他专业志愿者不予考虑;当第一位专业志愿者的在线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报名人数时,所有其他专业志愿者的报名人数,以及需要调整的,按照录取方式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5、辽宁省所有艺术专业均进入第一阶段(平行志愿)。
高职院校艺术类考生:
取得省级艺术联合(统一)考试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艺术院校相关专业考试证书后,高考文化课程成绩达到地方艺术文化课程考试规定分数线后,按照省级备案原则进行。考生将按照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原则录取,并根据专业课程成绩进行排名。当第一专业网上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时:其他专业志愿者不予考虑;当一个专业的在线考生人数少于计划招生人数时,考生的其他专业志愿者为平行志愿者,由高到低录取。达到计划配额后,如果总分持平,将根据文化课程的成绩录取学生。如果文化课程的成绩相等,文科或历史科目将根据汉语成绩录取,文科或物理科目将根据数学成绩录取。
本科及高职院校普通考生:
1、普通班实行平行自愿备案录取模式,档案调整在100%以内。
2、在生源地达到本科、高职文化课程录取分数线要求。当首批网上志愿考生人数少于计划招生人数时:控制同批次招生学校上方的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选出最佳考生;当第一批在线志愿者人数超过计划报名人数时:其他专业志愿者不予考虑。
对于进入档案的考生,我院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予以录取。在备案结果相同的情况下,文史课优先参考语文成绩,其次是文科综合成绩;理工科以数学成绩为主,其次是科学综合成绩。
其他规定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这个
2、高考奖金项目和分数不用于未按省安排招生计划的艺术专业招生项目。按照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加分、减分、备案、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优惠录取的规定执行。这个
3、新生应在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专业要求或考试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这个
4、根据大公发[2002]73号文件精神,辽宁省新生不再申请户籍转移。其他地区的新生是否迁移户口,按照学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规定执行。
标签: 大连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