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第十四条登记条件
(1) 凡符合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2) 参加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必须符合填报专业志愿者高考科目的要求,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必须符合填报专业志愿者的科目要求。
(3)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言考生,而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和日语考生。其他专业对考生的外语没有限制,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程。
(4) 本校普通本科招生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通知》(教〔2003〕3号)执行。考生应根据相关指导选择健康状况良好的专业。每个专业的入学人数中没有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普通高考。申请艺术专业的考生还必须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统一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员并经综合评价的考生,无异议后方可报考,享受学校相应的录取政策。
第十六条准入规则
(1) 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高校招生的要求,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坚持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的招生制度,并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本着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招生。
(2)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奖金政策。备案时,学校将根据省招生办提供的备案结果(包括省招生办确认的全国高考奖金项目)进行备案。
(3)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自愿申报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自愿备案批次,文件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4) 非平行志愿省份的高校考生通过“自愿通关”方式录取,即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优先录取。如果第一个志愿者没有完全注册,第二个志愿者将被接纳,依此类推;实行平行自愿招生的省份,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备案规定招生。
(5) 考生的专业志愿者以“明确分数”的形式录取,即分数优先。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报考分数从高到低排队,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分数差异。招生专业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者确定。如果第一个专业已满,则按顺序考虑第二个专业,依此类推。
(6) 当进入档案的考生成绩相同时,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发布的排名规则(或排名分数),从最高到最低中择优确定专业。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同一分数没有明确的排名政策的,按照专业志愿者顺序优先录取。如果仍然相同,一般类别将根据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学科的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体育和艺术考生将根据高考文化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上述规则进行整理后,如果仍然相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将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其他省份将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发展,并选出最佳考生进行录取。
(7) 学校认可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专业统一考试并通过考试。对于文化、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查阅档案,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的艺术备案分数,从高到低选出最佳人选。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区别。最终录取信息以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信息为准。
(8) 在内蒙古自治区,学校采取“在1: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者排队招生”的原则安排专业招生。
(9)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确定档案调整比例。如果生源不足,将按照规定参与招收平行学院(包括大专院校)志愿者或其他志愿录取。
(10) 对于艺术类招生、综合评价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外语护送类招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学校按照教育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开展招生工作,以及学校今年的各种相关招生手册。
(11) 国家特殊项目考生、地方特殊项目考生、农村教师定向培训考生、定向项目考生、南疆独立项目考生、大陆高中毕业生、毕业后转入本科的少数民族预备班考生、,等按照教育部、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的有关招生规定录取。
标签: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