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统一音乐考试包括音乐表演、音乐、作曲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音乐疗法。以下是详细内容,以供参考,可调整的,以考试院最新消息为准。
一、考试中包含的专业
省统考音乐专业:音乐表演、音乐、作曲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音乐疗法。
以上仅列出本科文科专业,艺术高职(专科)专业参考实施。
二、考试科目和分数
音乐基础科目和主要考试科目的必考,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附加科目。专业总分300分。
1.基础音乐:视唱(采访)、听力训练(笔试)和基本音乐理论和音乐常识(笔试)为必修科目。满分 90 分,在,视唱40分钟,25分钟的听力训练,基础乐理和音乐常识25分。
2.主要考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确定其中之一为主要考试科目。主考科目满分190分。
3.额外的测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将其中一项确定为附加科目,并且附加测试的科目必须与主要测试的科目不同。满分 20 分。
声乐主考或附考考生须从我省统一规定的声乐曲目库中选择曲目。曲目库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iangsu.edu.cn)://万维网.jsee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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