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华夏理工学院2022年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七条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和湖北省招生办的有关政策规定,以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第八条湖北省高校招生批次为:普通本科批次。专业招生计划的具体级别和数量以湖北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信息为准。第九条学校严格按照省级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批次、招生计划数量和招生规则招生。第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1: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者排队招生”的招生规则。第十一条普通专业招生原则:以考生成绩为准,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招生。备案结果相同的,按各省、市同分备案排名规则处理。如果专业志愿者由于专业计划的全额而不能满足要求,如果他/她服从专业调整,他/她将被调到其他空缺专业录取。如果他/她不遵守专业调整,他/她将被退回档案。第十二条美术专业招生原则: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专业统一(联合)考试成绩,一般按考生总分(总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学生;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档案整理规则和录取规则的,按其规定执行。第十三条体育专业招生原则:在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招生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学生。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档案整理规则和录取规则的,按其规定执行。第十四条参加高考改革的各省考生必须按照高考选科要求填写专业志愿者。志愿者规则应遵循生源本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第十五条外语要求:商务英语和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专业的考生,其他专业的外语课程在录取后将以英语授课。第十六条录取考生的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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