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科大学药学与护理学院2022年招生规则》已经发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一条我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执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有关补充规定,并作如下补充:① 如果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六大疾病,我校将不予录取。② 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所列色盲和色弱的考生,将不被工程、科学和医学录取;不能准确识别红色、黄色、绿色、蓝色和紫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电线、按钮、信号灯和几何图形的,将不被我校工程、科学、医学和管理专业录取;如果不能准确识别显示器上任何红色、黄色、绿色、蓝色和紫色的数字和字母,将不被我校软件工程专业录取。③ 患有本指引第三条所列单眼视力矫正至4.8透镜焦度大于800度(或一只眼睛失明,另一只眼睛矫正至4.8透镜焦度大于400度)的考生,不建议报考我校工程、科学和医学专业考试;如果双耳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在5米以内,另一耳完全失聪),建议不在我校医学专业报考;我校医学专业不推荐斜视、嗅觉缺失和口吃。第十二条鉴于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我校不鼓励躯干和肢体残疾考生申请医学专业。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体检和复查。如果复查结果与入学时提供的信息不一致,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实际身体状况,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调整专业,直至返回原籍地,并追究当事人和法医的责任。第十三条我校所有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建议高考外语科目非英语的考生认真报名。第十四条专业不得规定性别比例。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招生学校负责招生,省级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组织下开展。第十六条经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填写学校志愿者表。如果第一志愿学生不足,学校将接受非第一志愿候选人(包括招募志愿者)。如果学生仍然不足,剩余的计划将转移到有足够学生的省份。第十七条学校在招生专业安排上,各专业无年级差异,相关学科无成绩要求。原则上,非高考改革省份的录取应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原则上应满足高考改革省份同一专业组内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内蒙古自治区实行“1: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者排队招生”的招生规则。第十八条对不服从专业转移的考生,如果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者的要求,学校将其退回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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