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2022年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八条学校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执行。特殊类型招生的招生政策、申请条件和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执行。第九条学校保留计划用于招收成绩相同的考生,控制各省学生的质量。保留计划的使用须经全日制本科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对于部分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必须在批量备案前发布补充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顺序录取。第十条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生所在地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招生。第十一条学校的招生工作采用计算机在线远程录取的方式进行。第十二条学校按照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招生办法招生。第十三条专业招生实行“分数优先、自愿”的原则,专业志愿者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异(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在1: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者排队招生”的招生规则确定专业)。专业(班)录取时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名规则录取;如果没有分数排名规则,各省考生将按照汉语、数学和外语的顺序进行综合改革,其他省份考生将按照学校各科分数排名规则的顺序录取。文科考生将按汉语、外语和数学的顺序录取,理科考生将按数学、外语和汉语的顺序录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档案:。1、考生成绩未达到学校最低录取线;2、考生成绩未达到报考专业最低录取线,不服从分布;第十四条符合国家优惠政策,享受加分或减分政策的考生,可以按照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加分、减分或升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以高考原始成绩作为专业录取和分配的依据。第十五条学校各专业的录取以高考总分为准,一般对单科成绩没有具体要求。第十六条除外语专业外,其他专业不限语言专业。英语、翻译(英语)、商务英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阿拉伯语专业只接受外语为英语的考生;俄语和翻译(俄语)专业只招收外语为英语或俄语的考生。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国国际教育、通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和电子商务专业的外语教学以英语进行;中俄学院各专业的外语教学均以英语和俄语进行,并应认真报告其他语言。第十七条美术专业按照省级统一考试成绩录取。在省招生办公布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艺术类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程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考生在高考中成绩相同,将根据省级专业课程统一考试成绩予以录取。专业课省级统一考试成绩不变的,按照《汉语、外语、数学成绩排名规则》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按省级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专业课程由高到低;专业课省级统一考试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录取;如果文化课程的成绩仍然相同,学生将按照汉语、外语和数学成绩的排名规则被录取。第十八条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考生的身体状况无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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