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物工程学院2022年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条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生办监督”的原则招生,按照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招生规则和程序招生。第十一条根据生源省(区、市)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招生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考生档案的查阅要求。按照志愿者档案的批次顺序,原则上访问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自愿申报批次,根据模拟申报,计划调整应在正式申报前完成。原则上,备案比例应控制在105%以内,符合录取规则的考生方可录取。第十二条平行自愿申报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准入,未完成的计划参与自愿招募。在连续自愿申报的批次中,优先考虑首批志愿候选人;如果第一志愿学生不足,非第一志愿候选人应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择的科目应符合专业(类)高考科目填报要求,招生规则和程序按学生所在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美术专业不得组织学校考试。学校承认并使用各省(区、市)专业课程统一(联合)考试成绩。在专业和文化成就的基础上,按照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学校应当承认和使用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体育备案规则按省级招生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学校不设置专业志愿者年级差异,在招收考生时,尽量满足专业志愿者的要求。如果专业计划不足,则转到其他专业。如果您在学习期间符合相关条件,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专业转学。第十六条候选人不限于外语。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学生可申请学习其他语言进行学分置换。第十七条男女比例不受限制。第十八条学校承认省级招生机构制定的奖金政策。第十九条考生健康状况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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