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农业大学2022年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这个
入学规则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者人数和高考成绩,通过德、智、体、艺、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学生要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八条高等学校的自愿招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执行,分为平行自愿和顺序自愿两种招生规则。实施平行自愿安置的省份应遵循学生所在地的政策。实行顺序自愿申报的省份应遵循自愿优先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我校首批志愿考生;只有当候选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名注册我校的志愿者人数少于我校招生计划时,第二名注册我校的志愿者才会被录取,以此类推。第九条录取专业志愿者应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同一学科、同一批次的考生应按年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队,并按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顺序录取。如果考生的分数没有达到第一个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第二个专业志愿录取分数是否达到,依此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如果考生的专业志愿者未被录取,服从专业调整的可以调整到专业以下;不服从调整的,应退回档案。专业志愿者没有年级差异。非高考改革省市,备案结果相同,依次参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优先考虑单科成绩高于高考成绩的学生。如果各科成绩保持不变,将优先考虑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名优秀学生荣誉称号的候选人。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山东、北京、天津、海南、辽宁、河北、湖北、湖南、江苏、重庆、福建、广东等省市考生,适用第十条规定。来自内蒙古的候选人应遵守第11条的规定。第十条浙江、山东、北京、天津、海南、辽宁、河北、湖北、湖南、江苏、重庆、福建、广东等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招生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和有关措施进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选课要求。备案结果相同的,按照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招生。第十一条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1: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者排队录取”的招生规则。第十二条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四条天津农业大学非英语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全部采用英语,小语种考生应认真填写。第十五条注册英语专业的考生,对口语校对无特殊要求,应按照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要求进行。第十六条环境设计专业只招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科统一考试中取得本科注册资格的考生,文化类课程高考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科招生控制分数线以上。入学时,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德、智、体综合考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统一考试专业考试成绩较好的考生优先考虑。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省份,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按照考生所在地教育招生部门规定的备案原则执行;实行顺序自愿备案的省份,按我校综合得分计算方法执行。我们的综合得分=文化考试成绩×50%+艺术统一考试专业考试成绩×50%。在招生过程中,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实施情况,对总体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第十七条我校为农业大学,享受农业大学入学优惠政策(环境设计专业除外)。具体优惠政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执行。第十八条学费标准:农业、经济、管理类本科专业每学年4400元;理工科外语专业每学年5400元;软件工程专业(天津市“3+1”教学模式示范专业)按照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示范软件学院收费标准执行;艺术专业:每学年12000元;预备阶段每个学生每学年3800元。住宿费标准:6间独立卫生间,每学年1000元;6-8间房间没有独立的浴室。每个学生每学年600元。上述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天津市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第十九条天津农业大学收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批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后,应当发出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应通过特快专递寄出。
标签: 天津农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