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新高考是从哪一年开始实行?(甘肃新高考是从哪里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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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新高考将从2021年起实施,也就是说,从2021年9月高中新生入学时开始实施,2024年将举行首届新高考,采用3+1+2新高考模式,无论艺术和科学,语、数学、外语测试,1个历史和物理学科首选,然后在思想政治上、地理、化工、从生物学科目中再选2科参加选修考试,总分750分。

一、改革目标

从进入 2021 年秋季的普通高中新生开始,根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术水平考试成绩实施、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高考招生模式;到 2024 年,基本编队分类考试、概述、高考多录取制,声音促进公平、科学选择、强有力的高考监督体制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术水平考试制度。

从 2021 年秋季入学的高年级学生开始,普通高中学术水平考试分为资格考试和选拔考试(也称为分级考试),以下统称选修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历认可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包含在考生的总成绩中,作为大学录取的重要依据。

1.测试对象。资格考试涵盖普通高中国家课程计划中指定的语言、数学、外语、政治的、历史、地理、物理、化工、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艺术、运动与健康等14个科目。选修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工、包括生物学在内的6门学科,同学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志向、优势和大学入学要求,物理学第一、从历史中选择 1 个科目作为您的首选科目,从思想政治上、地理、化工、从生物学中选择2个科目作为重选科目,共 3 门科目参加选修考试。普通高中生在通过相应科目资格考试成绩的基础上报考选修科目。

2.考试内容。资格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选修考试范围是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修的必修内容。

3.测试对象。所有高中生都应该参加资格考试;在高中阶段,其他学校的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以报名参加资格考试。抽查对象为满足教育部和我省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报名条件,报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的。

4.考试时间。资格考试每年组织两次,安排在每学期末。普通高中生第一次参加考试不得早于第二学期末,高年级最多允许 4 门科目,所有资格考试必须在大四结束前完成。考生报名参加资格考试,成绩及格者不得再次申请,不合格的科目可以参加相应科目的下一期考试。从 2024 年起每年组织一次选拔考试,与统一高考同时举行。普通高中生在校期间只能参加一次选拔考试。选择性考试成绩在当年有效。

普通高中学历水平考试具体实施办法由省教育厅于2021年9月下旬前公布。

(二)规范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建立省高考综合改革信息管理系统,强化过程、规范化监管,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客观、现实、精确的、可信的。

1.评论内容。综合素质评价应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注重考察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术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和社会实践等。

2.评估程序。每学期末,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按要求收集能反映其综合素质水平的重要活动记录、标志性成就等典型事实及相关资料,成长过程的真实记录,整理选择、在宣传审核的基础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形成,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公示确认后不得更改。

3.评价结果的使用。高等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点、人才培养需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质量评价方法,并在学校招生规定中提前公示。

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办法及省管理平台操作指南由省教育厅于2021年9月下旬前公布。

(三)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制度。

从 2024 年开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应当与普通高等学校统一高考和普通高等学校学术水平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模式。

1.统一高考科目及安排。

统一高考科目为中文、数学、3种外语,使用全国统一试卷,无论艺术和科学,当年有效的成绩,每年按国家统一安排。英语、日本人、俄语、德语、西班牙语、法语。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条件成熟时,外语“一年两考”逐步试点,听力部分通过机考进行。

2.考生总分的构成。

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术水平抽测科目组成,满分 750 分。在,统一高考科目语言、数学、外语使用的原始成绩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每门课程150分;选修考试中的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对候选人的整体成绩做出贡献,每人100分;重新选题思政、地理、化工、生物学(从 4 中选择 2)将被评分并计入候选人的总分,每人100分。

普通高中学术水平抽查成绩计入考生总分的实施办法,将于2022年6月底前由省教育厅公布。

3.招生。

(一)高校招生专业选修科目要求。从 2024 年开始,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应根据学科专业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修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符合高校招生专业(门类)明确选考科目的要求,可申请本专业(班);学科要求不明确的招生专业(班),考生在报考时可以选择的科目没有限制。高校招生专业(类)的选修科目要求应提前两年向社会公布。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试选题保障机制,引导学生适应专业学习的基本要求和国家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某项考试被选参加某项考试的人数低于保证人数(具体保证人数将在计划发布后公布),根据实际学年的实际学生人数,计算确定模拟情况)时,根据保证数量分配等级。保障名额根据国家相关学科培养需求确定。

(二)录取批次及录取方式。从 2024 年开始,合并一批本科生、第二批本科招生,物理根据首选科目、两大类历史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单独录取分数,实施“高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档案录取模式,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选择最佳录取。体育、艺术类专业以考生总成绩和相应专业课程考试成绩为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选择最佳录取。

(三)高考加分政策。高考奖励项目、要点及相关要求按照省改革工作要求执行。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自愿填报录取办法和民族专业具体考试招生办法由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另行公布。

(四)完善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制度。

结合职业教育改革和部省合作,推动全省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推进职业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院校相对分开,形成更符合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选拔模式。

1.普通高中毕业生招聘。

满足我省高考报名要求、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可参加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或统一高考。

(一)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情况。实施“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估录取,文化素质成绩以考生在普通高中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职业技能成绩由报名参加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的职业院校组织实施。

(二)统一高考录取。未选择分班考试录取的考生和选择分班考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职业院校学习。已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高考。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聘。

(一)中职学生入学考试。符合我省注册条件的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应参加往届毕业生中职考试,实施“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估录取。在教育部主办或协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在教育部主办或协办的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具有高级工人或技术人员资格(或同等职业资格)、被县级以上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资格、职业院校评估公告,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考相关职业院校录取。逐步建立中等职业教育水平考试制度,代替文化能力测试。

(二)“高职高专”招生五年一贯制。在学前教育、关心、老年、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专业,探索开展“高职融合”招生五年一贯制,开展中高职教育五年阶段性培训,人才培养计划由职业院校牵头,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执行。

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在年考招生前另行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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