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改革新方案(广东高考改革新方案什么时候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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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公布高考改革新方案,从2018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实施,2021年第一次新高考。新高考不分文理科,采用3+1+2高考模式,其中3个是语言、数学、3门统一外语科目,1 是物理还是历史,2是从剩下的4个门中选择2个门,以下是详细内容,以供参考。

广东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这个实施计划。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理性成长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推进教学、参加考试、招生与管理综合改革,努力加强改革的系统性、完整性、协同作用,形成一个全面的考试、综合评价、更公平的选择,实现学生成长、国家人才选拔与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实施,到2021年,分类考试基本形成、概述、多录取考试招生模式,初步构筑与各级各类教育衔接、沟通的人才成长“天桥”,声音促进公平、科学选择、监督高考招生管理的有力体制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术水平考试制度。

1.考试类型。普通高中学术水平考试分为资格考试和选拔考试两种。资格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历认可的主要依据,春季高考(以下简称春季高考)是高职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依据之一;选拔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暑期统考(以下简称暑期高考)录取的依据之一。

2.测试对象。资格考试科目涵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言、数学、外语、政治的、历史、地理、物理、化工、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艺术)、体育与健康等学科。选修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工、生物学 6 门科目。

3.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准。资格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选修考试范围为《普通高中课程大纲与汉语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确定的必修和选修必修内容。2018、2019年录取的高中一年级学生的选修考试为《普通高中课程计划(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限制选修。

4.测试对象。普通高中生必须参加资格考试,如果你报名参加暑期高考,需要3门选修科目考试。通过的资格考试科目,参加相应科目的选修考试。

具有高中同等学历者报名参加暑期高考,需要3门选修科目考试。

5.考试安排。语、数学、英语、政治的、历史、地理、物理、化工、生物学 9 资格考试科目,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在,语、数学、3门英语资格考试科目定于每年1月举行一次;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可以使用统一高考的语言、数学、相应科目资格考试的英语替代品;非英语语言的外语学科资格考试成绩可使用高考时对应语言的学科考试成绩。政治的、历史、地理、物理、化工、6 门符合条件的生物学科目每年修读两次,计划于一月和六月开始。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艺术)、体育、健康等资格考试科目由当地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政治的、历史、地理、物理、化工、生物学 6 门选修科目,每年参加一次,定于6月统一高考结束后开学,只有当年我省暑期高考的考生才能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6.业绩介绍。资格考试科目成绩显示为“通过/失败”和成绩(分数),成绩(分数)作为春季高考录取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物理、历史科目以论文点数的形式呈现;政治的、地理、化工、生物学以年级呈现。选考科目成绩在当年有效。

(二)完善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1.评论内容。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品的全面发展,是学生毕业和大学录取的重要参考。内容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学术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与社会实践。

2.评估程序。普通高中应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师生客观记录成长过程,整理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的事实资料,在学校发布所选材料,经公众确认无异议,统一引入省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形成。

3.评估使用。普通高中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记录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为大学录取提供参考。高校应根据自身特点、人才选拔培养特点及要求,研究制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估及申请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改革普通本科院校招生考试制度。

普通本科高考招生主要安排在暑期。暑期高考的实施以统一的高考成绩和高中学术水平的选考科目成绩为准、参照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模式。

1.测试对象。从 2021 年起,中国普通本科高考、数学、外语(包括英语)、俄语、日本人、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选修科目组成。在,语、数学、3门外语统一高考科目,不分文理科;计入考生总分的 3 门可选考试科目,根据报考院校和招生专业的选拔考试科目要求和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在物理学、从 2 门历史科目中选择 1 门,在思想政治上、地理、化工、在生物学的 4 门科目中选择 2 门。申请运动、艺术类专业考生需参加专业技术考试。

2.考试内容。暑期高考内容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准,注重考察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考试安排。暑期高考中的汉语、数学、外语按每年6月统一高考时间进行。英语选修外语科目,考试分为听力和口语考试和笔试两次,听说高三下学期后考试,1 次测试;笔试定于6月统一高考期间举行,1 次测试。为其他语言选择的外语科目,根据当年教育部规定。政治的、历史、地理、物理、化工、生物学 6 门选修科目,每年参加一次,定于6月统一高考结束后开学。运动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定于高三上学期举行。

4.考试科目分数和分数构成。考生总分由暑期高考语言决定、数学、由3门外语科目和3门选修科目组成,总分 750 分。语、数学、外语满分各150分,根据考试成绩直接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英语科目笔试成绩130分,英语听力和口语考试成绩为20分(条件成熟时),适当提高英语听力和口语考试成绩的比例),在其他语言中,根据当年教育部规定。选修科目每门100分,物理、历史由论文分数直接计入考生总分。政治的、地理、化工、生物学评分计入候选人的总分,计分办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公布。

5.招生和招生。暑期高考按照“学院专业组”办法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根据物理学、历史科目,单独编制专业招聘计划,单独的行、单独的球场、分开入场。广东普通本科高校招生应立足学生学科专业基础人才培养需要,物理专业组、历史2门选修科目中的1门,在思想政治上、地理、化工、生物学 4 门选修科目中不超过 2 门额外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学科要求必须相同。考生选修科目,必须符合拟建机构专业组的学科要求。考生填写学院专业组志愿者,一个大学专业团体是一个独立的志愿者。

一般专业都是以语言为基础的、数学、外语及考生选择的3门选修科目总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选择最佳录取;运动的、艺术专业是基于语言的、数学、外语总分及考生选修科目及相应的技术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选择最佳录取。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及备案方式将于2021年公布。

(四)深化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高职院校的入学考试与普通本科院校的入学考试相对分开,主要安排在春季,实施“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办法,通过分类测试、概述、多次录取,建立健全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的考试招生录取机制。

1.实施高职春季高考。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评分采用普通高中学历资格考试语言、数学、英语科目成绩,资格考试科目要求逐步提高,使用职业适合性测试分数的职业技能。报考体育以外的高职院校、艺术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高职院校自主命题测试或实行网上联考方式,计划于每年春季举行;申请大学体育、艺术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直接以高三第一学期专业科目省级统一考试成绩为准。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将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考试。文化基金会重点考查中职学生公共基础知识,计划于每年一月举行;职业技能包括职业基础理论和职业基本技能,提供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学校也可以组织考试,作为入学资格或依据。完善“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统一考试考核方式,“3”是语言、数学、3门英语科目,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逐步增加《职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种类。逐步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术水平考试制度和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条件成熟后,职业院校根据学历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录取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加强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以中职毕业生为主,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招生机构以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为基础,参照综合质量评价进行综合检查,首选。

2.积极开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及格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初中毕业生通过三、二段报考高职高专、五年一致入学,逐步采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的方法。《文化素质》逐步采用地市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专业素养”由高职院校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的要求进行测试,其成绩作为录取的资格或依据,基于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完善暑期高考高职院校录取办法。广东高等职业院校暑期高考招生应根据办学特点和不同专业(类别)选拔人才,参照本科院校选修科目指导意见,提出选修科目要求,根据考生在统一高考和选考科目中的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选择最佳录取。

三、加强管理

(一)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管理。加强考试招生诚信守法教育,完善诚信体系。加强候选人诚信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考试招生诚信档案,真实记录不诚实、作弊、违规事实,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关于普通高考、学术能力测试、高校招生等各类考试招生及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作弊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建立健全高校招生自律机制。高校应完善招生机制,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招生政策和规则时、准备学校招生计划、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委员会对重大招生事项的决定作用。根据自己的学校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高中学术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和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和使用方法,将涉及入学考试相关事宜,包括标准、原则上、条件和程序等,在招生规定中详细列出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加强招生规范化管理,落实招生招生工作问责制。规范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体育、艺术学校考试等特殊类型招生管理。发挥政府管理和社会监督作用,有效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和公平。

(三)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完善高考政策法规,完善考试招生约束和监督机制,加强考试招生全过程监管。进一步扩大考试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开放招生政策、入学资格、招生规定、招生计划、候选人资格、录取原则和程序、结果、咨询投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招生新生审核结果等信息。负责声音分类、规范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信息披露要求,构建更加公开透明、更加公平公正的招生管理制度和更加严格有力的监督保障体系。加强对招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努力维护高考公平公正。

(四)加强和规范高考加分管理。完善高考积分管理机制,加强对高考政策实施过程的监管,严格审核加分考生资格。切实规范和完善高考信息公开程序和要求,加大对考生加分资格的宣传和社会监督。

四、安全须知

(1) 提高认识。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充分认识新时期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知普通高校高考制度综合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进人才科学选拔培养、促进教育公平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应对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研究改革实施过程中的新问题、新形势,妥善解决改革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热点问题,保障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稳步有序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切实加强领导,责任明确,声音机制,完善考试保障体系,建立科学、规格、严格的考试招生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大专院校协同育人的必要性,实现高中教育与高等教育有机衔接。大力推进中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和劳动基地建设,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大力实施普通高中综合提升行动计划,制定我省高中课程实施和教学组织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强学生发展指导,特别是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引导学生合理选课,培养学生自主选择和发展的能力,积极适应普通高校高考制度综合改革要求。

(三)加强条件保障。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为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提供有力保障。教育、机构准备、发展与改革、金融、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保密等部门要出台必要的政策措施,全力支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加大人力财力投入,切实加强各级考试招生机构能力建设,大力改善高中基本办学条件,解决高中实施选科考试和班级化教学中可能出现的师资问题、课堂、场地、教学设施设备等资源短缺。

(四)加强宣传引导。到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加大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各项政策力度、法规和要求的宣传、解释和培训力度,荣幸、易于理解的方式,让社会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内容和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合理预期,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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