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校”的要求,实施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本章程是专门制定的。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大学,部门代码是10532,英文名称为“湖南大学”。
第三条 湖南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也是国家“双一流”建设大学。
第四条 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南校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庐山南路庐山门,邮政编码:410082)、财经学院(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石家冲路109号,邮政编码:410006)。
第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招生包括普通班、自行注册、国家专项计划、学院专项计划、推荐学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备班、新疆合作项目、澳门推荐学生、香港免试学生、台湾免试学生、通过普通高等学校华侨、港澳台学生联合招生考试录取。
第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为了公平起见、只是、披露原则,全面衡量候选人的德、智、体、美、劳状况,可选择的。
第七条 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德语、智慧、通过体检,符合学校本科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人员,学校将颁发湖南大学全日制通识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有资格获得学士学位,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湖南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简章、章程等重要事项。湖南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决策咨询等作用。
第九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督导办)负责对招生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招生录取情况的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公平的、只是,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招生情况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公平准入、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结合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学生人数、往年招生、就业市场需求和行业分布等因素,确定省分专业来源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将按要求及时向有关省(区)报送各省源头计划、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使用总注册计划的 1% 作为预留计划,用于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素质和解决同分录取问题。
第四章考试与考核
第十三条 湖南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在全国招收高水平文工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学校组织高水平文工团、高水平运动队考试。通过了测试,确定合格候选人名单,并向教育部及有关省(区)报告、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备案。
第十四条 湖南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在全国招收推荐学生的大学,学校组织对推荐学生进行综合评估,根据检查结果,确定推荐学生录取的候选人名单,并向教育部及有关省(区)报告、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备案。
第十五条 湖南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根据专业考试,专业包括数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化学)、生物技术、五、机械专业(工程力学),此类考生录取后不得转专业。根据检查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自主招生候选人名单,并向教育部及有关省(区)报告、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备案。
第十六条 湖南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实施全国高校专项规划的高校,根据检查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高校特殊项目人选名单,并向教育部及有关省(区)报告、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备案。
第十七条华侨、港澳台考生的考核,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湖南大学以各省(区)为单位、市)学生来源确定文件升级比例。自愿申报批次有序,变速比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者批次,变速比在105%以内。具体情况按照各省(区)、市)以招生考试机构咨询方案为准。
第十九条 实施非平行志愿的省(区)、自治市),自愿申报批次有序,在首选候选人短缺的情况下,学校可以接受非首选候选人,根据中考成绩录取。如果仍然没有足够的符合要求的非首选候选人,志愿者将被召唤。根据平行志愿者批次,未完成的项目也将招募志愿者。征集志愿者后,生源依然不足,然后将剩余的招生计划从来源省转移。
第二十条 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实际高考的排队顺序进行记录和退出。学校不为专业志愿者设置年级差异,遵循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当被同一专业录取时,如果考生的考试成绩相同,根据相关科目的成绩录取,其中,中国历史学生轮流比较汉语、数学、外语,理工科学生轮流比较中文、数学、外语。如果单科成绩相同,学校将使用预约程序录取。上海学生,录取以上海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同分排名为准。
无法与所有专业志愿者见面的候选人,如有专业调整,按剩余招生计划转其他专业。无法与所有专业志愿者见面且不服从调整的考生,回档。
第二十一条 江苏省考生,江苏省招生工作文件内容明确规定的除外,考生入档后的排名方式采用等级差法,选修课每门 A+、一个品级,加3分、1分等级差,专业安排见第十九条。两门选修科目的最低成绩要求均为 B+。
第二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三条 规定的专业除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湖南大学招生体检实施细则》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报考本校英语专业的考生,仅限以英语为外语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其他专业不限于参加外语考试的考生,但学校安排以英语为基本外语教学。
第二十五条 申请建筑、城乡规划、工业设计学生,需要一定的美术基础。
第二十六条 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19年全国高考统一考试,考生专业偏好必须填写已取得学校自主招生资格的专业。按照《2019年湖南大学自主招生指南》录取。
第二十七条 取得高等学校专项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19年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根据《湖南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予以录取。
第二十八条 艺术(广播和主持艺术、广播电视导演候选人专业考试成绩以学生所在省(自治区)为准、以直辖市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为准,并且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统一考试成绩及格线,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录取规则如下:
广播和主持的艺术:高考成绩(仅含全国高考加分)达到学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生一批录取控制分数及以上的考生,根据他们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以最好的为准。当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相同时,高考分数高者优先(不含高考加分);高考成绩、当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相同时,逐字逐句、外部、几个科目的分数从高到低选??择录取。
广播电视导演:高考成绩(仅含全国高考加分)达到学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生一批录取控制分数及以上的考生,根据实际高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录取。高考实际成绩(不含高考加分)相同时,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考虑;高考成绩、当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相同时,逐字逐句、外部、几个科目的分数从高到低选??择录取。
第二十九条 推荐生的招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招收港澳台华侨华人考生,按照教育部《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港澳台侨生联合招生工作》执行。
第三十一条 入学后,学校对各类录取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试。任何未通过复习的新生,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罪名及其他
第三十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方式缴费、支付学杂费的时间。学校经湖南省物价局批准、经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实施信用体系收费,按年度学费标准预付。具体学费将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和录取通知书上公布。
第三十三条 学校设有新生招生“绿色通道”。来自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家庭的新生,持乡(镇)级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可向学校学生事务部申请延期缴纳学费;您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为各种媒体摘录发布的章程内容,如果被误解,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和申诉电话:0731-88823560、88823067、88823760,传真:0731-88823070。报告平台:湖南大学纪委微信公众号(微信ID):hndxjwjcc),电话:0731-88821680。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湖南大学。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来的学校政策、立即撤销;在国家法律的情况下、法规、法规和上级政策的变化,根据变更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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