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应当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提高人员素质。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选聘高中学科教师9名,具体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心理。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2004年10月26日至1986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26日及以后出生)。
6.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2年以上普通高中学科教学工作经历;有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工作证明、教育教学业绩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9时至2022年11月1日17时。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1号,石家庄市第一中学校友之家。
报名咨询电话:0311-85262565
资格审查有关安排:本次选聘采取一次性现场审查方式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工作证明、教育教学业绩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试
1.初试。初试时间定于资格审核通过后一周内进行。初试工作由本次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初试包括笔试和业绩考察两项内容。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教育教学的认识、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以及应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业绩考察主要依据教育教学业绩相关证书材料进行评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初试成绩=笔试成绩(40%)+业绩得分]排名,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在石家庄市第一中学官网(http://www.sjzyz.net/)公布。
2.面试。面试形式为说课,安排在初试后一周内进行。具体工作由本次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说课者说课内容须与自己所应聘的学科专业一致,应选择现行高中新教材内容,说课时需提供所讲内容教案或导学案,说课时7名评委打分,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石家庄市第一中学官网(http://www.sjzyz.net/)公布。
(三)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试讲成绩(60%)]排名,按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试讲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现场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石家庄市第一中学官网(http://www.sjzyz.net/)公布。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选择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待定。
(五)考察审档
由选聘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和石家庄市第一中学官网(http://www.sjzyz.net/)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社部门(按选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名称填写)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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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石家庄市第一中学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石家庄市第一中学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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