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高考报名日期: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期限为2022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2022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现场资格审核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以下是报名时间、注册条件、条目和其他细节,以供参考:
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即将开始
2023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将采用基本信息网上填报、应用信息、网上支付、现场资质审核与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相结合。高考报名即将开始,方便考生完成高考报名,现将有关事项介绍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期限为2022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2022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现场资格审核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城市要求在 2022 年 11 月 16 日之前:00前完成考生报名的最终确认。初级班考生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二、登记对象
(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
(二)参加高职院校分开招生(包括注册和招生)、推荐学生的录取、残疾考生特殊教育个别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募、初中班招生及其他考生。
(3) 申请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三、注册条件
(一)考生参加辽宁省普通高考的基本资格(以下简称报名基本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毕业(含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术能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具备注册基本资格,辽宁省出生(即身份证前两位数字为“21”),户籍在辽宁省的考生,可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候选人,只在户籍所在地的少数民族自治县登记参加考试,为了享受相应的普通高考奖金政策,在其他地区注册、考试不享受普通高考加分。
(三)户籍从省外迁入辽宁省的考生,在我省报考普通高考,在具备基本注册资格的同时,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单人户籍考生(含非直系亲属户籍考生):辽宁省户籍要求为三年(自登记之日起),具有辽宁省高中三年学籍,并有持续的实际学习经历,往届学生必须有辽宁省高中教育学校的毕业证书。
2.全家户籍考生(包括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之一户口的考生):要求自登记开始之日起在辽宁省有户口,辽宁省普通高中注册一年并有连续实际学习经历,往届学生必须有辽宁省高中毕业证。
(四)外省户籍人员来辽宁省工作的流动子女考生(以下简称流动子女考生)应报考我省普通高考,在具备基本注册资格的同时,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我省高中阶段三年学籍并有连续实际学习经历(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随迁子女的历届考生还必须持有我省高中毕业证书。
2.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房)。
(五)少数民族高中毕业后实行本民族汉语和汉语“双语”教学的朝鲜族或蒙古族学生,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进入非民族附属蒙古语班学习的蒙古族学生,可报考普通高考“民族语言”、“汉语”科目考试。
(六)申请特殊教育高等学校单独招生考试的,必须是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听力障碍人士、视障和其他残疾候选人。
(七)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相关要求的未毕业高中生,向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少年班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申请,参加普通高考,考试成绩只能作为进入高等学校初中班的依据。初级班考生不得参加其他高校的招生。相关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学院提供的资格名单安排考生报考普通高考。
(八)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外国人在我省报考普通高考,须具备基本登记资格并持有我省公安机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九)现役军人子女和特殊情况考生应报我省普通高考(户籍)、如果学生身份不符合规定的时限),由市招生办审核、主要领导批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招生办备案。申请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华侨、港澳台学生信息,请登录“大陆(中国大陆)高校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查询申请事宜,辽宁省普通高考无需报名。
(11) 下列人员不得申请: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大学生,或已被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并保留其录取资格的学生。
2.高中非毕业学生。
3.在非毕业年度的高中阶段,以欺诈手段报名,非法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含全国统一考试)、省统考和高校分别组织的入学考试应届毕业生)。
4.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参加普通高考并在暂停期间的人员。
5.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因触犯刑法正在服刑的,在,未成年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申请要求
(一)考生报考我省普通高考,语言要求、数学、外语3科全国统一考试,还必须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的抽检(以下简称抽检)。普通高中学历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科目通过考试(包括2012年至2019年3月,我省普通高中学历考试科目为“A或B或C”级,申请本科目选修考试。
(二)我省选修科目为物理、化工、生物学、政治的、历史、包括地理在内的6门学科。候选人必须是物理学、从 2 门历史科目中选择 1 门作为您的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政治的、选择地理4门科目中的2门作为重选科目。首选考试科目是物理,被称为“物理学”,首选考试科目是历史,被称为“历史题材”。
(3) 考生可自主选择1门首选考试科目和2门次考科目,确认后无法更改。
(4) 未通过优先考试科目对应的资格考试科目的考生,不允许报名参加统一高考,只能报名单项单项考试。
未通过资格考试科目的考生,2023年1月可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历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及格,2023年3月10日至11日可完成考试报名并确认报名信息。
优先科目资格考试未通过相应科目的考生,如参加省统考或艺术学校考试,可在普通高考报名时限内向所在县(市)报考、区)招生办公室书面申请,获批后,可临时取得统一高考资格,相关考生须参加2023年1月我省普通高中学历水平考试,并通过首选科目,否则,其参加统一高考的资格将被取消,所参加的艺术省统考或校考成绩无效。
(五)外省普通高中学历资格考试考生成绩转入认可,必须在普通高考报名前完成。考生需到报名地点所在招生办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五、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登录辽宁省招生考试窗口网站(www.关注.com) 或使用 Chrome、360(极限模式)、IE9及以上浏览器登录“统一高考信息服务平台”,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在线签署《202??3年辽宁省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首次登录需注册),考生选择下载打印《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全省普通高中应届生除外的所有考生填写)、《2023年外省户籍迁入辽宁省考生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号码不以“21”开头))、《2023年辽宁省流动人口子女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搬迁子女考生审核表》)。
高考申请流程如下:
1.普通学生注册
考生只考文化课普通高考,没有艺术课、体育专业考试,申请类型需选择普通高校招收普通考生。
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同时参加高职院校单招、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飞行技术、残疾考生特殊教育单独招生等一项或多项考试申请,请在“同时申请其他申请类型”中选择其他对应的申请类型。
参加普通高考的初级班考生必须选择普通班考生报名,不需要参加普通高考的初中班考生必须选择单考单录取。
2.艺术学生注册
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还要参加我省或高等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的附加考试,需要在申请类型中选择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考生报名。如果你也参加高职单招、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飞行技术、残疾考生特殊教育单独招生等一项或多项考试申请,请在“同时申请其他申请类型”中选择其他对应的申请类型。
3.体育考生报名
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还要参加我省组织的体育专业补考,需要在申请类型中选择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考生报名。如果你也参加高职单招、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飞行技术、残疾考生特殊教育单独招生等一项或多项考试申请,请在“同时申请其他申请类型”中选择其他对应的申请类型。
4.单考单录取考生报名
考生不参加普通高考,只参加高职考试、残疾考生特殊教育个别招生、初级班(无需参加普通高考)、运动训练、报名参加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中的一项或多项,您需要在申请类型中选择单考单项报名。
参加单考单招的考生在普通高考后报名,您还必须携带招生院校要求的相关文件和我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获得的普通高考考生号到相关院校参加报名、考试等。
5.申请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全国文化科目统一考试和专项体育考试。请考生关注国家体育总局网站相关招生信息。
满足试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员、国际运动员称号之一,拟申请高等学校单独入学考试资格的考生,需要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全国文化科目统一考试。
6.网上支付
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单考单录取,无需缴纳报名费。参加统一高考、艺术省统考、体育专业考试、参加外语口语考试的考生需支付考试费用。
考生在线填写基本信息、注册信息保存成功后即可在线支付。
参加省艺术类统一考试、体育专业考试考生除缴纳高考报名费外,还需缴纳专业统一考试费;报考戏剧影视的考生,按专业缴纳考试费;报考音乐舞蹈的考生按“专业”缴纳考试费。艺术考生可以无冲突参加专业考试时间,同时申请各种艺术专业。
(二)综合素质评价和思想政治品德评价
1.省内普通高中新生综合素质评价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
2.除省内普通高中新生外,考生思想政治道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您居住的乡镇没有工作单位、街道办事处做相应的鉴定。考试部门应处理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综合评价,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实际表现,受到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对象,有关部门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及本人对错误的理解及纠错的实际表现等详细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省内普通高中新生以外的考生须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思想品德评估表》,经相关部门评审并填写结论后,提交至指定登记点,完成现场资格审查。《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入考生纸质档案。
(三)现场确认
凡完成网上报名并按规定缴费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身份验证信息采集、提交《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除全省普通高中应届生外的所有考生),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拍摄照片(脸颊特征)信息,验证您的注册信息。
考生未按时完成基本信息网上填报、应用信息、网上支付、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收集视为放弃普通高考报名。
1.县(市)、区)招生办负责打印《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登记表》、《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专业申请证书》、《2023年辽宁省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申请证书》,必须由候选人本人核实并签字。
各市招生办根据考生填写信息、网上支付、资格审查和其他条件确定候选人注册(安排候选人编号),最终确定的候选人将被视为已完成注册,报名信息以各城市招生办最终确认为准。
2.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和分配登记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收集场所),考生报名点如下:
(一)我省普通高中新生、双语候选人、高中(含普通中学)应届毕业生、职业中学、职业中学、技校等)注册点原则上在学生注册所在学校或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应届生申请回居住地登记确认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需经户籍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批准。
(二)在我省户籍在校生、其他社会候选人,户口在我省(身份证号以“21”开头)且在外省的应届生、少儿班考生,按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指定登记点。
(三)随子女搬迁的考生报名点在学生报名所在的高中(以前的学生在原高中)。原高中毕业的考生,需接受相关考生的报名,并承担考生学籍考试等相关工作。
(四)在我省落户并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外国人,由其居住地县(市)进行登记、区)招生办指定登记点。
3.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及身份验证信息采集
(一)学籍和学历的审核:我省普通高中新生、双语学生、其他高中教育学校(含普通中学)应届毕业生、职业中学、职业中学、技校等)材料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提交,包括学生登记表、报名时间等学籍信息;历届高中毕业生持有高中毕业证书,其他持有同等学历或最终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
(二)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三)我省户籍(身份证号以“21”开头)在外省学习的应届生须提供:考生就读于高中阶段学校的市、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以及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办出具的学历水平考试证明。
(四)外省户籍迁入我省(身份证号不以“21”开头),考生须提供:我填写了相关学校批准的表格、经学校上级学生登记机关确认的《异地考生复查表》(本表作为学生的学生登记表)、学习经历证明)。
(5) 与子女一起搬家的考生必须提供:我填写了相关学校批准的表格、经学校上级学生登记部门确认的《流动儿童候选人核准表》(本表作为学生的学生登记表)、学习经历证明),考生就读学校提供考生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复制,过去的学生还需要提供高中毕业证书;考生须提供“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房)”等证明材料。
(六)在我省居住的外籍人士,提供我省公安机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四)有关事项说明
1.申请护理政策的考生必须在基本注册信息的“添加积分和护理政策”栏中选择申请类型。
2.为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住宿,残疾证号必须填写基本登记信息。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按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全国残疾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管理规定>gt;《通知》(教[2017]4号)实施。
3.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省招生办组织的外语口试。口语分为英语、俄语、日本人,考生需在报名信息中的“外语口试”栏目中选择。外语口试计划于2023年3月下旬开始,具体安排和工作要求另行发布。
4.考生普通高考体检计划于2023年3月下旬开始,4月底结束,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市体检工作安排。具体安排和工作要求另行发布。
5.考生填写的基本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必须确保其普通高考报名中的所有信息准确无误。一般高考报名信息经资格审查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
6.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普通高考报名,教育部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进行抽查、清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违规处理
(1) 候选人、工作人员、普通高考报名中社会其他成员各类违规行为的处理,根据《违反国家教育考试成绩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
(2) 考生通过假证件、证明、符合考试资格的档案和其他材料、资格和考试成绩加分,一经查实,将按照《违反国家教育考试成绩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并将相关事实记录在候选人诚信档案中。
(三)高中未毕业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取消当年高考各科成绩,同时,对毕业当年不能报考高考的新生给予。
(四)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根据《违反国家教育考试成绩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相关规定和党纪政纪从严处理;刑事,司法机关的刑事责任:
1.发行、考生报名资格文件审核、证明、体检、档案及其他材料作弊(包括保单加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偏爱;
2.唆、组织或参与组织“高考移民”活动,伪造或非法办理考生户口迁移、中学注册文件;
3.唆、组织或参与组织高中非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参加大学入学考试;
4.未经授权的披露、卖、交换、更改候选人信息和其他相关材料。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其他社会成员,建议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参照本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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