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师范大学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1) 在教育部和省高校(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招生工作由省级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2) 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意愿,从德、智、体、艺、劳四个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择优录取。
(3) 我校招生实行“专业明确”的原则。对于第一志愿档案数量少于同一批次招生计划数量的专业,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满分。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照高考改革方案的相关规定招生。
1、除外语文学专业外,其他专业(包括专业招生专业)按考生总分(备案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2、外语和文学专业(包括英语、商务英语和翻译,下同)只招收统一考试中外语为英语的考生,按英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考生在录取过程中的英语单科成绩相同,则按照总分(备案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3、法语专业只招收外语为英语和法语的考生参加统一考试。根据外语(英语、法语,下同)从高到低录取。如果考生在录取过程中的外语成绩相同,则根据考生的总分(备案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4、如果考生填写的专业不被录取,且专业不服从调动,则应从档案中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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