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科大学2022年招生条例》已经发布,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补助金等信息。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内蒙古医科大学2022年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选拔符合培养条件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2022〕1号),结合内蒙古医科大学普通本科课程,根据高职院校招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内蒙古医科大学。
第三条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0132。
第四条校址: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呼和浩特市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华校区(呼和浩特市新华街5号);锡林校区(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南路60号)。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研究生、普通本科生、高职院校、继续教育。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内蒙古医科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招生就业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学生事务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和校友组成,全面负责落实教育部和自治区的有关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规模,包括标准、条件和实施细则;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第八条内蒙古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普通本科和高职院校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九条内蒙古医科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准入规则
第十条内蒙古医科大学招生应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应执行“专业志愿者”招生规则。学区以外的考生应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录取。各专业之间没有专业志愿者的年级差异。区外各省的备案比例设定为1:1。各省高考综合改革按照相应改革省份的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内蒙古医科大学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考加分;奖励积分适用于归档和专业。
第十二条我校开通咨询、申诉渠道,及时应对和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度,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三条英语专业只允许招收外语为英语的考生,英语单科笔试成绩要求详见当年招生手册,其他专业外语不受限制。
第十四条预科学生学满一年并通过考试的,按照平均学分和综合评价结果,转入各批次本科专业。
第15条在所有职业中,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第十六条备案的考生排名结果相同的,应当先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录取优惠政策;其次,根据汉语(蒙古语a或韩语,下同)、文科综合、外语和文科数学的成绩选择文科和蒙古语文科的候选人;根据科学数学、科学综合、汉语和外语的成绩,选择理科和蒙古语理科的考生;对于医学候选人,将根据综合医学、数学、中文和外语的成绩进行选择;在高考综合改革中,省级考生先后对数学总分、选科、中外文进行比较,选出最优秀的考生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候选人在填写和提交意愿时未明确表示将服从专业调动的,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动。
第十八条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大学生乙肝检测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九条统一考试成绩符合录取标准,但体检不符合申请专业要求的考生,将转为符合其他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并进行专业调整。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应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如复试后不能正常学习,或在体检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这个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执行省、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加减分备案的政策规定。这个
其他
第二十二条学校执行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本专科学校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专业介绍、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请参见当年招生手册。
第二十四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
第二十五条颁发的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二十六条招生咨询电话:0471-813676566217,招生申诉电话:0471-6653034。
第27条学校网站:http://www.imm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网站:https://pgzs.immu.edu.cn/这个
补充规定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内蒙古医科大学以前的招生要求与章程有冲突的,以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内蒙古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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