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第九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机构监督”的招生制度。招生工作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厅的有关政策法规,严格落实招生工作的“六开六禁”,实施“阳光工程”,择优录取。
第十条对外语的要求没有限制。学校专业培养的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第十一条录取男女学生的比例不受限制。
第十二条专业成绩的年级差异没有具体要求。
第十三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省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如果考生体检符合“学校不得录取”的规定,学校将实行“不录取”;建筑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职业要求、特点和未来的就业目的,慎重选择专业。
第十四条学校同意各省(市、自治区)提高考生成绩的政策,并按照省招生部门的规定提高成绩、备案和报名。
第十五条报考环境艺术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的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浙江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仅限浙江省艺术类考生),其他专业不另行要求。
第十六条浙江省普通班和艺术班的考生应符合本专业的选修科目要求。只有当所选科目之一在专业(班级)所选科目范围内时,考生才能申请该专业。选择科目范围不限的考生在申请考试时没有科目限制;2021学校各专业(类)的选课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按照候选人所在省招生批次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一轮招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将被征集自愿招生。浙江省普通高中的入学分为普通和艺术两类。一般类别由各部分和自愿平行入学填写。艺术类属于第二批省级美术统考录取;单项考试分类实行专业平行录取。
第十八条学校将根据专业志愿者人数,从高到低,按照专业计划从中选出最佳人选。未能与第一位专业志愿者会面的候选人将根据其第二位专业志愿者进行备案。那些仍然无法见到第一位专业志愿者的人将根据他们的第三位专业志愿者进行归档,以此类推。当无法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的要求时,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被调到学校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的候选人将被解雇。
第十九条备案总分相同的,应当按照排名或者排名数进行排名。没有排名或排名号的省份应根据每个科目的得分进行排名。各学科的顺序为:文科为中文、数学和外语;理科科目是数学、中文和外语。对于单科排序后成绩仍然相同的考生,学校将综合考虑考生获奖情况、考生专业等优势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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