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华光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六条准入方式
1、根据国家颁布的招生指标,学院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办监督”的招生原则。根据国家高考招生规定和程序,以及备案分数线,学院择优录取(考生志愿者和专业之间没有专业年级差异),同分候选人按照省级同分平行备案和排名规定执行。
2、福建省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者招生模式,体现了“评分优先,跟随志愿者”的原则。填写“平行志愿者”表的福建省考生在征集志愿者时仍缺学生,将根据福建省制定的录取政策通过降低分数予以录取。
3、省外专业招生实行“分数优先,服从意愿”的原则,即进入年级的考生按分数高低顺序排列,按分数顺序进入第一专业。如果第一个专业已满,他们将被第二和第三个专业录取,依此类推;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已满,则填报“需进行专业调整”的考生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考入未满专业。学生不足的,按照各省制定的招生政策降低录取分数。
4、美术考试合格者,可填报我院相应的美术专业。根据考生填写的志愿者,学生将根据其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被录取。
5、如果招生计划已经完成,考生不愿意转学,考生将不予录取。
第七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八条录取完成后,录取结果将在我院网站(www.hgu.com)和招生所在地省、市、自治区高中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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