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吉林艺术学院是东北三省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学院前身萌发于1946年的东北大学鲁迅文艺学院,1958年组建吉林艺术专科学校,1978年更名为吉林艺术学院,199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获批吉林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2020年成为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建设高校。
学院地处得天独厚的城市中心繁华地带,拥有表演、造型、综合、城市艺术四个校区,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舞蹈学院、新媒体学院、动漫学院、艺术教育学院、艺术管理学院、流行音乐学院、戏曲学院、长春电影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部和附属中等专业学校等15个教学单位,全日制在校生近10000人。学院“培养人才的摇篮、传承文化的基地、艺术创新的源泉、引导审美的窗口”的办学功能日益彰显。
二、招生专业
三、考试方式
1.绘画、雕塑、美术学(含师范和视觉艺术策划)、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摄影、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动画、戏国影视美术设计(含戏曲舞台设计)专业:不组织校考,使用各省统考成绩。
2.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声乐演唱、键盘乐器演奏、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歌舞、戏曲音乐)、表演(戏剧表演、影视表演、服装与服饰展演、京国表演、吉剧表演)、戏剧影视导演(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师范)、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国标舞表演)、舞蹈编导、书法学专业:采取网络提交作品考试。
3.音乐学(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电子音乐作曲和电子音乐制作)、音乐表演(合唱指挥、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流行音乐唱作)专业:采取网络实时视频考试。
4.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演艺策划、电影制片、戏曲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不组织校考,如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相应类别统考或联考,须取得合格证。
四、招生地域
2022年,我院校考专业招生地域为吉林、黑龙江、辽宁、内蒙古、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江苏、江西、云南、海南、安徽、陕西、贵州、四川、浙江、福建、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26个省(区、市)。非校考专业招生省份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五、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从事本专业基本素质的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现役军人执行国家和各省相关规定;
3.按照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通过高考报名资格审核,顺利参加2022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专业学习的要求;
5.考生报考专业涉及省统考有达标要求的,需省统考对应专业合格,具体对应关系详见《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级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表》;
6.考生需素颜参加考试,如因化妆、整形等原因不能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后果自行承担;
7.部分专业对形象和身体条件有一定的要求:
①音乐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演奏方向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音乐表演专业演唱方向和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发声器官和听觉器官无疾病;
②表演(服装与服饰展演)专业:身材匀称,女净身高1.70米以上,男净身高1.80米以上;
③表演(戏剧表演、影视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口齿清晰、发声器官与呼吸器官无疾病,无纹身刺青,女净身高1.60米以上,男净身高1.70米以上;
④音乐表演(流行歌舞)专业:身材匀称,女净身高1.60米以上,男净身高1.70米以上;
⑤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六、报考办法
考生需登录吉林艺术学院网站或报名平台https://http://www.artstudent.cn,参照《2022年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操作说明》,按照提示进行报考。
(一)报名专业范围
音乐学(理论、师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电子音乐作曲和电子音乐制作)、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声乐演唱、键盘乐器演奏、合唱指挥、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唱作、流行歌舞、戏曲音乐)、表演(戏剧表演、影视表演、服装与服饰展演、京剧表演、吉国表演)、戏剧影视导演(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师范)、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国标舞表演)、舞蹈编导、书法学。
注:音乐表演专业各招考方向间不能兼报,只能选择一个招考方向报考。其他专业可兼报。
(二)报名与交费
1.考生要仔细填写并认真核对个人信息,信息提交后不能更改。
2.本人凭身份证原件、《2022年艺术类统考(联考)合格证》(或《2022年艺术类校考资格证》)原件进行在线报考资料上传和资格审核,无现场确认。(免费下载报名系统手机APP客户端)
3.网上报名及交费时间:2022年1月5日9:00至11日21:00,期不予补报,现场不接受报名和交费。
4.备用报名通道:http://121.40.105.210:9000/enrol/10209(暂不开放)
(三)2022年1月16日9:00开始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详读准考证上内容。
(四)如我院组织专业考试时,有些省份的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尚未公布,考生也可先参加校考。
(五)我院仅收取专业测试费每生每次200元,无其它费用。
七、考试时间
1月18日开通考前模拟测试,熟悉操作流程。正式考试2月7日开始,考生录制视频并实时上传或参加网络视频考试,各专业考试科目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八、录取原则
我院的录取工作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录取原则如下:
①播音与主持艺术和音乐学(理论、师范)专业,以文化成绩折算分占50%和专业成绩折算分占5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②书法学、戏剧影视导演(影视导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电子音乐作曲和电子音乐制作)、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声乐演唱、键盘乐器演奏、合唱指挥、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唱作、流行歌舞、戏曲音乐)、表演(戏剧表演、影视表演、服装与服饰展演、京剧表演、吉剧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国标舞表演)、舞蹈学(师范)专业,以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除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现代器乐)专业按乐件全国排序外,校考专业吉林省考生单独排序,外省考生统一排序、统一录取。
3.录取时,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生源。
(二)非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录取原则如下:
①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广播电视编导(演艺策划)、广播电视编导(电影制片)、广播电视编导(戏曲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统称为编导戏文类专业,统一排序,以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相应类别统考或联考,须取得合格证。
②美术学(含师范和视觉艺术策划)、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摄影、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戏曲舞台设计)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统一排序,考生取得美术设计类省统考合格证,以文化成绩折算分占50%和省统考成绩折算分占5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2.非校考专业设置分省计划,各省考生分别排序、分别录取。
3.录取时,美术设计类专业和编导戏文类专业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上线生源范围内进行专业调剂。
(三)按专业成绩和总分录取的专业,若考生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如文化成绩也相同,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录取成绩高的考生。按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若考生成绩相同,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录取成绩高的考生。
(四)如本原则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时,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为准。
注:各专业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总分计算公式、录取专业分配原则等信息,高考前另行公布。
九、高考志愿填报
1.学院与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共同核查考生报名资格,及省统考对应专业是否达标。
2.我院属于国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考生要了解我院在各省的录取批次,将我院作为第一志愿填报。
3.非英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学院开设英语零起点教学。
十、相关规定
1.2022年4月初,考生可登录吉林艺术学院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如审核合格,4月末网上自行打印合格证。
2.考生须严格遵守远程考试纪律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学院将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措施,严格核验考生身份。对考试违规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校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3.新生入学后,学院将继续加强录取新生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院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学籍。
4.新生入学后,在复查中发现患有不能完成本专业学习的疾病,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留校学习的,或应征入伍、创新创业等情况,由学院批准,可以保留其入学资格1-2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院申请入学,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学院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学习艺术专业投入较大,请考生及家长有相应准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涉及考察、创作、实践、实习、实训等活动产生的相关费用,需学生自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美术学(师范)、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戏曲舞台设计)专业的新生入学后,根据课程要求,需自备计算机。同时,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和动画专业新生需另备数码相机和摄像机。
6.学院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英国德比大学开展了2+2、3+1本科生联合培养项目,为各专业优秀学生提供赴英国交流学习的机会。学习结束后成绩合格,可同时颁发吉林艺术学院和英国高校双学位证书。
7.家住长春市的考生如被录取,原则上走读,交通费自理。
8.毕业生就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专业考试内容
美术学院
(一)书法学
书法创作:根据提供的诗词进行创作(两幅,一幅为楷书、魏碑任选一种书体,一幅为篆书、隶书、行书、草书任选一种书体)
设计学院
(一)表演(服装与服饰展演)
1.形体测量和朗诵(考生自报身高、体重、三围,脱稿朗诵,2分钟以内)
2.台步表现和造型展示(造型展示包括连续四个不同的肢体造型,女着比基尼、男着泳裤,3分钟以内)
学院地址:
表演校区[音乐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舞蹈学院、长春电影学院表演(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影视导演)专业]: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造型校区[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新媒体学院、长春电影学院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专业]:吉林省长春市红旗街2077号;
综合校区[动漫学院、艺术教育学院、艺术管理学院、流行音乐学院、长春电影学院广播电视编导(电影制片)专业]:吉林省长春市建设街2663号;
城市艺术校区(戏曲学院):吉林省长春市松辉路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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