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规则》已经发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办监督”的招生制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阳光招聘”。
第十一条实施平行志愿服务的省份,同一轮“平行备案”的考生被视为具有相同的高校志愿顺序,即“一名志愿者”或“非一名志愿者”。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采用大学志愿者优先的原则,大学志愿者没有年级差异:即第一志愿候选人优先,第二志愿在线候选人只有在第一志愿学生不足时才能被录取,以此类推。
第十二条入围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者不能满足要求的,如需进行专业调整的,应在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范围内,按照考生填报结果由上至下安排专业,否则予以辞退。
第十三条考生的单科成绩不受限制。但是,如果考生成绩相近,应优先考虑与专业、外语相关科目成绩较高或因专业原因加分的考生。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文件,原则上承认省(自治区、直辖市)奖励积分和优惠录取的规定,录取时考生的分数以考生的分数为准。对于我校首批报名的志愿考生,如果学生人数不足,根据所在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同意政策降低分数的考生的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各专业招生实行下列规定:
1、空勤与民航空防专业招生原则上取得我校空勤与民航空防专业面试证书后方可填报。他们是根据高考文化课程的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的。
2、文科专业成绩以原籍地相应文科类统一考试(联考)成绩为依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省级控制线后,学校将按照“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的,按文化统考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如果文化统考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汉语和外语单科成绩。
3、体育专业学生成绩以原籍地相应类别体育统考(联考)成绩为依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省级控制线后,学校将按照“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最佳人选。如果文化分数相同,则依次比较汉语和外语的分数。
第十六条对口单考录取政策按照海南省对口单考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各专业体质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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