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的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八条Xi交通大学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如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条件,考虑国家政策指导、各省(区、市)考生人数、学生素质、区域协调发展、历年规划安排等因素,确定省(区、市)招生计划,由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以总招生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调整统一考试中在线学生比例失调等招生问题。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的规定,Xi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坚持“学校负责,招生办监督”的原则。Xi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条Xi交通大学按照理工类(医学类在部分省份单独编码或列出)、文史类、艺术类招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Xi交通大学根据学校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和考生报名情况,确定档案调整比例和分数线。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自愿顺序申报批次的档案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招生批次,档案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招生计划的105%以内。Xi交通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分明”的录取规定。
第十二条Xi交通大学原则上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承认省(自治区、直辖市)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奖金;如果同一候选人符合多项政策奖金条件,则只会采用最高的一项,原则上奖金不超过20分。奖金项目和分数不适用于基础计划强、无省级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项目。
第十三条通过思想政治品德考试,身体健康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高考备案成绩达到省(区、市)本科分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分批的省份执行相关规定),符合Xi交通大学档案调整要求的,学校根据其高考备案成绩和专业志愿者情况,从高到低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省级招生机构确定的同分排名规则录取。对于正在进行专业调整且体检结果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Xi交通大学按照高考成绩优先、服从专业志愿者、不设置专业成绩梯度的原则进行专业招生。备案分数相同的,按照各省(区、市)确定的分数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和录取。如强基础计划和特殊类型招生认定结果另有规定,以强基础计划和特殊类型招生认定结果为准。
第十五条入园时,根据平行志愿申报批次,招募未完成计划的志愿者;按照自愿申报的批次顺序,坚持优先录取第一批志愿报考Xi交通大学的原则,未完成的计划将招募志愿者。如果自愿招生仍然不足,剩余计划将转移到其他有足够学生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Xi交通大学将继续按专业类别招生,实施“厚基础、重实践、个性化、灵活性、国际化”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方案和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的新型研究型人才培养模式,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进入大学后,学生根据培训计划的要求选择专业,并根据专业选择的结果优化和调整宿舍。有关专业类别的具体名称和专业的选择范围,请参见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发布的《xi交通大学2021本科招生目录》。
第十七条Xi交通大学工程试点班(钱学森班)和工程试点班(悦杰班)的招生,继续招生工程试点班(钱学森预科学生,简称钱学森q班)和工程试点班(悦杰预科学生,简称悦杰q班)。进入大学后,根据学生的意愿,在Q班的本科生专业范围内确定专业,他们有资格参加钱学森班和越杰计划的相应模块的选择。
第十八条Xi交通大学在部分省份招收定向学生。当Xi交通大学各省(自治区、市)本科统一招生批次同一学科调整分数线报考目标学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他们可以访问Xi交通大学本科统一招生批次同一科目调整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报考目标学生的考生档案,选择最佳考生进行录取。一旦被录取,候选人及其监护人必须与目标就业单位签署目标就业协议。定向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改变专业。
第十九条Xi交通大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国家专项招生任务,从国家确定的实施地区招收考生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原则上,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的录取控制分数,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Xi交通大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高等学校的特殊招生任务。取得Xi交通大学专科学校注册资格的考生,必须按照省(区、市)规定填写Xi交通大学批次。我校将根据省级计划编号和备案结果,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原则上,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的录取控制分数,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获得Xi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优惠资格的考生,必须按照省(区、市)规定填报Xi交通大学一批。填报的专业志愿者必须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络上进行公示。高考成绩符合《通则》规定的,在考入高考时享受相应的录取优惠政策。
从合并的本科批次省份中获得Xi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优惠资格的考生,高水平运动队优惠条件涉及的两条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准入控制分数线为准;如果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为高水平运动队设置参考招生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省的相关规定确定省级文化课程控制线,并在招生前在本科生网上公布。
第二十二条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书法统一考试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Xi交通大学2021环境设计专业招生通则》和《Xi交通大学2021书法专业招生通则》的具体要求进行招生。环境设计和书法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更换专业。
第二十三条Xi交通大学招收少数民族预科课程。我校将根据第一批(不含一批单行)原籍省(区、市)本科生成绩线以下80分(至少一行)以内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新疆合作计划将根据新疆第一本在线图书的结果,从高到低选出最佳人选。在预科培训期间,预科学生将不分为不同的专业。预科培训结束后,按照《Xi交通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管理办法》(西交建发〔2018〕7号)进行专业选择。预备阶段培训地点为Xi交通大学兴庆校区。
第二十四条Xi交通大学在内地开设西藏、新疆班,生源限于教育部规定的西藏、新疆高中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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