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调阅考生档案;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了长春工程学院录取规则相关内容,大家接着往下看吧。
长春工程学院高考录取是分数优先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由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1.录取分数:严格执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本科、专科(含高职)录取分数线。
2.调档比例:长春工程学院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对投档比例有特殊要求,则按照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择优录取考生。
3.院校志愿: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调阅考生档案;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他志愿考生。
4.加分和降分政策: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区、市)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区、市)实际投档成绩实施录取工作。
5.专业级差和专业分配:对于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采取“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执行“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1)专业级差:在同一院校志愿中,专业第一志愿至专业第六志愿的级差依次为3分、2分、1分、1分、1分。专业第一志愿未能满足的考生,投档成绩减去专业志愿级差后,专业第二志愿可与专业第一志愿的其他考生同时排序,依此类推。
(2)若级差后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科目顺序、单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科目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综合成绩(或“3+1+2”模式首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的再选科目,或“3+3”模式单科最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选考科目)
(3)专业调剂和退档:在安排完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后,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或无法调剂时,做退档处理。
6.报考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需要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新生入学后复试素描,不合格者,安排到其他专业。
7.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若专业服从调剂的,可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进行调剂;未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8.艺术类:按投档成绩、采取“专业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长春工程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不再组织校考,专业成绩采用省统考成绩,考生须省统考成绩合格并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录取时文化课单科成绩不设最低控制线。
9.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业测试合格(篮球项目校考,足球项目全国统考)、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高考填报志愿时填报长春工程学院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录取控制线和学校规定的分数线,按体育专业测试成绩,采用“专业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
其中足球项目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体育专业招生系统报名且填报长春工程学院志愿、向学校提交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相关材料且学校审核通过。
10.吉林省对口招生:严格执行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的有关文件规定,按对口招生的投档成绩,采用“专业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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