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翻译学院录取规则(西安翻译学院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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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翻译学院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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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规则

(1) 在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由省级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采用计算机远程在线招生的方式开展招生工作。

(2) 在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备案分数达到同批次招生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备案要求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志愿者得分(包括加分)从高到低进行报名。

(3) 达到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其第一专业录取。

(4)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应当执行地方省级招生政策。

(5)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备案分数(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并按照考生的第一位专业志愿者录取。

(6) 所有专业的男女学生比例都没有限制。

(7) 并非所有专业都局限于外语。入学后,英语是第一外语。

(8) 承认教育部和省级招生办公室的国家奖金政策,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给予候选人。

(9) 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类课程成绩必须达到学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和大专院校的录取控制分数。专业课程采用省级统一考试(联考)成绩的,必须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将学校考试成绩用于专业课程的人员必须具备资格。入院时对单个受试者的结果没有限制。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规定成绩的情况下,考生将根据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专业课程分数相同,则将根据文化课程分数从高到低选择学生。

(10) 当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时,要求体育专业学生根据专业课程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专业课程分数相同,则将根据文化课程分数从高到低选择学生。

(11)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职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职就业权利的通知》。

(12)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审。复审中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认定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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