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普通类(文科类或历史类、理科类或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找来的关于华南农业大学有哪些相关的录取规则,一起来看看吧。
华南农业大学录取是分数优先
第二十二条,华南农业大学录取原则:
普通类(文科类或历史类、理科类或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美术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只招声乐方向和钢琴方向)、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术科省级统(联)考成绩,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艺术类综合分从高到低(艺术类综合分相同按术科统(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联)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排序进行分专业录取。
艺术类综合分的计算办法:①在以艺术类综合分排位进行投档的省(区、市),华南农业大学艺术类综合分为该省投档使用的艺术类综合分;②在分别使用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省级统(联)考成绩排序进行投档的省(区、市),我校艺术类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省级统(联)考成绩。
表演专业在广东省、港澳台地区使用我校表演专业校考成绩录取,广东省、港澳台地区考生报考华南农业大学表演专业必须参加我校表演专业术科校考且取得合格证。在其它省(区、市)使用省级统(联)考成绩录取。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艺术类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使用省级统(联)考艺术类综合分=术科省级统(联)考成绩×(高考文化分满分/省级统(联)考满分)×60%+文化成绩×40%;使用校考艺术类综合分=校考成绩×7.5×60%+文化成绩×40%。艺术类综合分相同,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华南农业大学招收国家专项计划、国家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参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执行。预科阶段培养地点为华南农业大学,培养时间一年,预科培养结业后转入本科阶段就读。
第二十四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外学分互认国际班专业单独安排招生专业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只允许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互转,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国际班专业学生可在国际班专业中互转或转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能转入非中外合作或非国际班专业。
华南农业大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班专业均使用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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