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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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发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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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规则

1、录取原则: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德、智、体、艺、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奖金政策:学校承认学生所在省的奖金政策,并以奖金后形成的特征分数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分数依据。

3、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按照平行自愿备案批次,档案调整比例不得超过105%,按照顺序自愿备案批次,档案调整比例不得超过120%。

4、专业分布:顺序或平行志愿者加入档案后,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者——进入档案的考生根据档案分数和专业志愿者的顺序安排专业;如果提交结果相同,以下考生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中文成绩高的优先录取文科专业;数学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理工专业;英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外语专业)。当考生的专业志愿者达不到录取要求时,服从专业调整的将调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的人员将被解雇。

5、艺术(美术)和体育的招生原则:我校采用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在线的考生采取“专业志愿者优先”的方式,并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备案规则进行报名;如果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的备案规定,将根据其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择。如果他们的专业分数相同,文化分数高的人将优先考虑。

(1) 文化成果认定:考生应参加全国高校统一入学考试,高考文化成果应达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相应批次和专业的文化考试录取控制线。

(2) 专业成绩认定:由考生所在的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对相应的专业考试成绩进行认定。

6、实施新高考的省份:根据公布的选科要求,学校实施省(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新高考改革方案及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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