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农业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学院招生计划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专业申请的要求,按照“自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选出最好的学生。
第十条对录取不满意的,接受非第一选择的考生。当考生的专业志愿者不满意时,服从调动的将被调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动的将被撤回。
第十一条外语:无限制。
第十二条录取方式: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学生体质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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