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职业学院录取规则(阿坝职业学院录取名次排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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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职业学院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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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规则

1、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合法、合理、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生办监督”的招生制度和“按志愿者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归档”的办法,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劳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我院对政策加分或减分的考生一视同仁,对各省(市、自治区)加分或减分形成的备案结果予以认可。

3、我院以“专业志愿者优先”的方式,按照考生申请专业志愿者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查阅考生档案。候选人的备案分数相同。理工科成绩按数学、科学综合、汉语和外语的顺序确定,文史成绩按汉语、艺术综合、数学和外语的顺序确定。当候选人填报的专业志愿者无法满足时,如果候选人服从专业调配,则将根据候选人的分数从高到低调配到尚未达到满额的专业。未满足填写的专业志愿者要求且不遵守转移要求的候选人将被退回档案。

4、我院所有专业不限于外语。然而,英语是大学新生入学后的教学语言,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5、我院艺术与体育专业招生,以学生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对于通过体检、取得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文科专业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根据考生的专业成绩和“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予以录取。如果考生的专业成绩相同,则将根据他们的文化成绩,通过对比他们的中文和英文成绩来录取他们。

6、招生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考生必须如实申报健康状况,入学后将进行复查。那些不符合条件或被发现有欺诈行为的人将被取消资格。鉴于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学院建议残疾考生仔细填写护理专业。

7、对于我院录取的以下考生,我院保留退出档案的权利:(1)电子档案未真实反映其道德教育,且政治思想品德不合格的考生;(2) 电子档案不能真实反映申请人的身体状况,不适合我院相关专业的考生;(3) 被省政府机构宣布考试作弊的考生。学院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审不合格的,由学院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发现欺诈的人将被取消资格。

8、录取结果公告:通过我们的网站和电话查看录取结果,并邮寄录取通知书。

公司章程与国家和省(市、自治区)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市、自治区)的规定为准;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高中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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