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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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发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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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规则

1、招生工作应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全国高考成绩,按照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

2、严格执行国家考试招生政策,按照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规定和程序招生。在录取过程中,学生应自觉接受省招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专业志愿者以“专业志愿者第一”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优先考虑第一位志愿者。候选人将按顺序被录取。男女学生的比例没有限制。可以调整各专业的招生计划,确保考生对专业方向的选择。

4、在录取过程中,对加分或减分入档的考生,应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法规和云南省招生工作文件执行。

5、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入学后,学院将按要求进行复审。对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的,将酌情处理。

6、如发现学生伪造高考录取材料,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报省教育厅批准备案,学生将被送回原高考登记学校及其户口所在地。

7、原学生的录取按照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并与新生同等对待。

8、我院录取的所有新生必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我院将按规定向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9、录取完成后,您可以登录省招生信息网或我们的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您也可以致电我们的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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