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发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学校根据高考成绩,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学生按照一般类别(历史、物理)和体育类别,分别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招生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在广东省申请专科层次的学院和专业时,高考总分中包含的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抽考科目对应的三门科目必须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资格考试。具体要求以当年广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要申请大学的普通(历史或物理)和体育专业,候选人可以选择两个连任科目中的任何一个。
第二十条在实施平行志愿申报的省(自治区、市),学校可根据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申报规则和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的微调方案和档案调整比例。
第二十一条在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并符合学校建档要求的情况下,以考生成绩、专业志愿者、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为准,以及大学的招生原则。
第二十二条对普通(历史、物理)专业进行分类时,按照各省(区、市)备案规则列出后,实行“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者填报顺序和考生备案总分由高到低录取考生。当候选人总分相同时,将根据候选人在一般类别(历史和物理)中的排名选择候选人。当普通类(历史和物理)考生排名相同时,优先考虑学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体育统一考试专业定级时,按照各省(区、市)备案规则备案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原则。根据候选人填写的专业志愿者顺序,根据候选人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候选人。总成绩相同的候选人应根据其运动排名进行挑选。当考生在体育类中排名相同时,学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将优先考虑。
第二十四条学校体育经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成立专业志愿者团体招收学生。具体培训模式及收费标准请参见学校招生网站。
第二十五条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者全部不被录取,如需进行专业调整,将根据考生填报总分由高到低调至同一大学专业组中有空缺的专业,并符合相关专业的要求;如果考生不服从移交,应将其退回档案。
第二十六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言的考生应仔细申请考试。
第二十七条奖励积分或优惠准入政策按照各省(区、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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