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办监督”的招生制度。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组织招生。
第十二条在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的情况下,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本批招生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备案要求,普通本科专业和本校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已报名的考生优先与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者见面。在备案结果相同的情况下,应根据汉语、数学和外语成绩依次排列专业。如果报考的专业志愿者没有达到要求,考生同意转学,将被转学到生源不足的专业;不同意调整的,退回档案。
艺术类本科专业,在专业文化成绩合格的考生中,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按文化、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按省统一考试成绩总分录取,已录取的考生按统一考试成绩“身体”分(背诵、才艺、体质、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同一成绩下按成绩总分录取,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和外语总分由高到低。对于设计、动画等艺术专业,应使用来自原籍省的艺术省级统一考试成绩,并执行全省统一备案的原则。实施平行志愿服务的省份应根据备案结果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备案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成绩、一般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实施非平行自愿招生的省份将根据专业分数和文化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选择,并根据相同分数下的专业分数、汉语、数学和外语单科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选择。如有其他情况,我校将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招生,然后再报考(https://zsxxw.zua.edu.cn)发布相应的补充说明。
第十三条第一志愿学生不足的,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应当接受非第一志愿学生。
第十四条享受加分和减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202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的考生,应当按照当地公布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有关的招生政策和备案录取方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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