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录取规则(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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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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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规则

第十八条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政策和省、区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第十九条实行平行自愿招生的省区,实行“分数优先、自愿招生”的原则;对于尚未实施平行志愿制度的省份和地区,将根据考生申请我院的意愿予以录取,即首先录取我院第一名志愿考生,如果第一名志愿者不满意,则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学院在确定入学资格时,承认生源省高校招生中增加或减少附加科目分数的相关政策。

第二十一条分录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按照《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21分录与综合评价招生规定》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招生结果发布渠道:学院网站(http://www.hzjzxy.com),招聘办公室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渠道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三条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通讯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发送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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