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航空技术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发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一条招生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对进入档案馆的考生,应当全面审查,择优录取。这个
第十二条加分或减分考生的录取原则:执行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或减分政策。
第十三条档案调整范围内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按第一名专业志愿者优先录取;当第一名专业志愿者全部注册时,将考虑第二名专业志愿者,依此类推;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年级差异;当候选人的专业志愿者全部无法满足时,如果候选人进行专业调配,将按照候选人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其他尚未达到满分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部署,我院将取消该档案。这个
第十四条外语:我院招生专业不限外语。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这个
第十五条招生体检标准:我院注册考生的身体状况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结合民航的特点,患有下列疾病之一的考生应认真报考:不能自理、身体残疾、斜视、色盲、色弱、嗅觉迟钝、口吃、3米以内双耳听力等。
标签: 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