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1、文科专业按照以下原则录取: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区)控制分数线,考生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艺术院校考试专业按照以下原则录取: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区)控制分数线,考生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文史专业:文化测试成绩达到省(区)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者顺序,学生将按照文化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成绩相同(与上一段相同)的,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学史考生依次比较汉语、综合文学、数学和外语;全面改革各省考生,依次比较汉语、数学和外语。
4、中职对口招生按以下原则录取:职业技能分数加文化课程分数达到规定的录取分数线,考生按自愿者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5、个人报名以“总分(总分=综合评价分数+面谈)”为准,遵循“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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