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文东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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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发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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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规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招生政策和指定的录取分数线。外省招生批次按照外省招生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依次进行。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和各省的规定公布录取结果。考生也可以登录我们的网站进行查询。

1、实现远程在线报名。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招生所在省市的有关规定。

2、对实施平行志愿的省、区,执行相关省、区备案规定,贯彻“评分第一,跟随志愿”的原则。对于录取的考生,根据不同专业的招生计划,根据自己的文化成就(参考有综合评价信息的考生的综合评价信息),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对于未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和地区,考生应根据其申请学校的志愿依次录取。也就是说,首先录取大学的第一批志愿考生。如果第一位志愿者不满意,则接纳后续志愿者候选人,以此类推。志愿者之间没有年级差异,相关科目也没有绩效要求。

4、按照“专业志愿者优先,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招生专业。如果第一个专业志愿者候选人符合专业计划,则第二个和第三个专业志愿者候选人将不会注册该专业;如果第一个专业志愿者候选人不能满足专业计划的要求,第二个专业志愿者候选人将被录取,以此类推。当候选人无法报名注册专业志愿者时,如果候选人服从专业调整,学校将根据分数从高分调整到低分,调整到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如果候选人不服从专业调整,他将不会被录取。

5、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和地区,各专业均未提及对所选科目的要求。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备案总成绩、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录取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在确定入学资格时,考生的所有附加分数都包含在总分中,没有单一科目的分数要求。享受奖金政策的考生应遵守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规定。

7、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类别设置录取线,学生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招收学生和安排专业时,在同等条件下,技能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应优先考虑。

8、录取结果发布渠道: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与原产地相关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和原产地相关文件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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