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协和医学院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1、我校招生原则是认真贯彻国家和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相关科目成绩)、体育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的考生。
2、采取自上而下择优录取的原则。对于实施平行志愿服务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备案规定,按照“评分第一,跟随志愿者”的原则接受备案。当首次填写志愿者档案的人数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招募(跟进)志愿者候选人。对于未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应遵循“志愿优先,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第一批志愿候选人应首先被录取。当第一批志愿候选人不足时,后续志愿候选人将被录取,以此类推(注: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将按照公布的计划录取)。
3、山东省普通高校和专科学校均实行“专业(专业)+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本科专业必须符合所选专业的要求。初级专业没有提及对所选科目的要求。各专业按招生计划录取,高级考生按专业志愿者和总分录取。
4、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到低录取(注:医学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按公布的计划录取)。
5、当专业志愿者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以从服从调动的候选人中调出。对于不符合国家相关招生规定、学校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转移的考生,学校将给予退款。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项加分和减分均计入总分。同一批次同一学科类别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其语言、数学等学科成绩之和,由高至低录取。如果上述三门科目的总分仍然相同,则这些成绩相同的考生应根据拟选专业相关科目的成绩予以录取。
7、各省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和相关措施进行。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必须符合专业选科要求,而未提及大三专业选科。有关本科专业选修科目的具体要求,请参阅学校网站或招生手册。
8、内蒙古自治区普通专业实行“1: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者排队招生”的招生规则,艺术专业实行“专业志愿者”的招生规则。
9、录取结果公告渠道: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官方网站、学校招生热线、录取通知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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