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办公室监督”的招生制度进行。对所有高考和专科考生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它是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的。
第十九条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的登记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要求和规定确定。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在1: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者排队招生”的规定招生。
第二十条我校在申请入学时,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对省(区、市)招生部门给予考生的国家政策性奖励予以认可。
第二十一条文史、理工科专业按照“自由选择专业”的原则设置。在将专业分配给报考分数相同的考生时,文科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和文科的综合分数排列,理科专业按照数学、语文和理科的综合分数排列,单个科目的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比较。
第二十二条体育、音乐、美术专业按照专业自愿招生的原则设置。专业课程和文化课程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指定的相应类别和批次的录取控制线的,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如果专业分数相同,则应根据文化课程分数从高到低排列专业。
第二十三条音乐表演专业、专业课、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指定的相应类别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分科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第一次,如果器乐学生的来源不足,将用声乐来弥补。
第二十四条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级招生机构和学校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无异议后方可申请考试,享受学校相应的录取政策。详见《山西大同大学2021高水平运动员招募》。
第二十五条参加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2021相应专业的选课范围要求。报考成绩相同的考生参照《高中综合素质评价》。
第二十六条英语专业的外语为英语,俄语专业的外语为俄语或英语。
第二十七条采矿工程和采矿工程(煤层气)专业仅限男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第二十八条根据招生规则,不能与专业志愿者见面且不愿转学的考生将被开除;不能满足所报告的专业志愿者但愿意服从调任的候选人可以安排到有空缺的专业。
第二十九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新生报到时,学校将重新检查新生的健康状况。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山西大同大学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标签: 山西大同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