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技大学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六条江西科技大学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和各省招生规定,文理类专业优先录取分数,跟随专业志愿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相同的备案结果下,文史成绩按中文、文科、英语、数学成绩确定,理工科成绩按数学、理科、中文、英语成绩确定,综合改革省份成绩按中文成绩确定,数学和英语。如果考生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的要求,应根据服从情况进行专业调整。
第十七条江西科技大学文理专业兼修。2021,学校没有在任何省份安排相关专业考试,并在统一考试中认可了省(市、自治区)学生的专业成绩。在候选人的文化分数越过界限后,他们按照专业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被录取。对于专业和文化按综合得分列出的省份,我校将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八条江西科技大学原则上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加分。
第十九条江西科技大学对男女学生的比例没有要求。
第二十条江西科技大学不限制考生的外语水平,但各招生专业以英语为第一外语组织教学。
第二十一条江西科技大学应当参加我校所有注册考生的身体健康检查,如实填写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的通知》。艺术设计、舞蹈和护理:不需要色盲或色弱。空姐相关专业:男生身高175cm,女生身高162cm以上。身体残疾的考生如能自理,符合专业要求,高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将被正常录取。
第二十二条江西科技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江西科技大学按照高考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二十四条在江西科技大学有选科要求的省份,考生必须符合我校的选科要求。
第二十五条江西科技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者”招生制度。
第二十六条江西科技大学根据转换后的档案录入结果,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上海市本科艺术甲级、乙级;未转换备案分数的批次,按其专业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七条江西科技大学在江西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录取原则,按照江西省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八条考生在高考过程中有严重失信行为或者在高考电子档案中有失信记录的,江西科技大学应当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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