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医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我校将根据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备案结果进行备案。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档案调整比例。档案调整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四条被录取的考生,应当按照各省、市高校招生工作计划,坚持分数优先的原则,遵循专业志愿者的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者梯度。如果专业志愿者不满意,服从专业调整的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整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整的,应退回档案。2021高考改革试点省市录取的考生将采用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具体办法将按照省市公布的《2021高校招生工作计划》执行。
第十五条在专业录取过程中,如果总分(包括加分)相同,文科学生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和英语成绩,理科学生将依次比较科学、数学、语文和英语成绩。单科成绩越高,优先录取。如果单个科目的成绩相同,他们将一起被录取。
第十六条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规定在档案中增加加分,学校应根据加分后的总积分进行专业备案。
第十七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的外语为英语。
第十八条男女比例:由于实际就业因素的影响,建议助产士和男生认真报考,其他专业男女不限。此外,根据就业实际情况,建议女生身高不低于156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
第十九条医疗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是在我校三年专科教学的基础上,与法国洛林大学联合办学的。双方教师共同参与教学。超过三分之一的课程由法国教师教授。在三年内完成计划课程教学并通过考试后,他们将获得我校毕业证书和在法国洛林大学攻读学士学位的资格。
第二十条身体健康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考入医学专业:色弱、色盲等不能准确辨认颜色的人群;视力矫正至4.8透镜焦度大于800度的任何眼睛(或一只眼睛失明);双耳听力在3米以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缺失、口吃;对化学物质有过敏反应的学生不应进入我校医学专业学习。否则,我们将在学习、实习和就业方面遇到困难。请注意所选专业的相关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复查。
第二十一条学生伪造高考录取材料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还其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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