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惠州市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已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从招生规定,以供参考: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省(区)内、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班(历史班)、物理),艺术(包括音乐)、精美艺术、舞蹈班、广播电视编导、书法、体育类)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招生。
第二十三条文体统考专业分级时,根据各省、市)备案规则发布后,在候选人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贯彻“专业志愿为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顺序,根据考生提交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提交相同的总分时,根据候选人排名录取。当候选人排名相同时,优先考虑学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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