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轮戏剧影视学科评价结果排名
在这个戏剧影视一级学科,全国共有14所高校获得“博士授权”,本次共有13家企业参与测评;部分拥有“硕士授权”的高校也参与了评审;共有51所大学参与了评估(注:评价结果相同的大学排名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
序号学校代码学校名称评选结果110027北京师范大学A+210033中国传媒大学A+310048中央戏剧学院A-410050北京电影学院A-510279上海戏剧学院A-610049中国戏曲学院B+710280上海大学B+810331南京艺术学院B+910355中国美术学院B+1010384厦门大学B+1110118山西师范大学B1210278上海音乐学院B1310611重庆大学B1410635西南大学B1510690云南艺术学院B1610200东北师范大学B-1710209吉林艺术学院B-1810270上海师范大学B-1910319南京师范大学B-2010394福建师范大学B-2110001北京大学C+2210231哈尔滨师范大学C+2310445山东师范大学C+2410636四川师范大学C+2510736西北师范大学C+2610140辽宁大学C2710475河南大学C2810655四川美术学院C2910681云南师范大学C3011078广州大学C3110165辽宁师范大学C-3210183吉林大学C-3310285苏州大学C-3410590深圳大学C-3511117扬州大学C-
第四轮学科评估以“自愿申请”为基础、免费入场”原则,采取“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评价体系在前三轮的基础上进行了多项创新;评估数据以“公开数据与单位报告相结合”的形式获取;评估结果以“分箱”的方式呈现,具体方法是根据“学科综合水平得分”的排名百分位,发表9个年级前70%的科目:前 2%(或前 2 名)是 A+,2%到5%是A(不包括2%,下同),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 到 50% 是 C+,50%~60%为C,60%~70%为C-。公布评价结果的目的是帮助参评单位了解学科的优势和劣势、推进学科内涵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客观信息;为学生选择科目、专业参考;同时也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我国高校和科研单位学科内涵建设的现状和成效。标签: 戏剧与影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