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拉萨师范院校招生规定已经公布,主要包括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信息等,以下是详细内容,以供参考。
拉萨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学生素质,依法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西藏自治区招生工作条例相关文件,结合现实,制定这份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拉萨师范学院;学校合法居住地: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街道圣陶南路88号。机构国际代码:12481。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共办公室,学校是西藏自治区唯一一所培养基础教育师资的师范院校,它也是拉萨唯一的大学,学校前身为1964年拉萨市文教局创办的“教师培训班”。1975年8月,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拉萨师范学校。2006 年 2 月 14 日,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拉萨师范学院。
第四条 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执行、区、市委、政府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部署要求,以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结合学校实际资源制定并公布。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学校应当遵守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由校长设立、相关学校领导、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二级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法规,审查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拉萨师范学院教务处招生就业处是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七条 拉萨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规定,及主管部门、省招办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
(三)制定学校招生规定;
(四)组织开展招聘宣传工作;
(五)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关于招生工作的问题;
(六)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七)支持招生管理部门完成与招生有关的其他工作;
(八)根据候选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调查大学招生实践、处理和答复。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各省情况、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同时,结合近年来源头计划的编制,综合分析,确定省(自治区)、直属) 子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源计划)编制的原则和方法。教育局批准的来源计划、经教育部批准,通过省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省(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十条 2022年学校招收普通专科学生2261人,面向广西、四川、云南、陕西、山西、安徽、甘肃、吉林、黑龙江、在河南、西藏自治区等10个省市推出;专项计划包括面向那曲的专项计划、西藏边陲县高中毕业生专项计划,该特别计划仅在西藏自治区可用。(详见《拉萨师范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招生计划》)。
第四章录取规则与方法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开透明,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概述,“选择性录取”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二条 学校在区内的规划,艺术体育专业实施西藏自治区艺术体育专业控制线,文体院校提前录取批次,非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列入普通高职院校批次及相应高职批次。具体批次以西藏自治区公布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设在区外省(自治区)、自治市),按各省(自治区)分、直辖市)要求被列入该批普通高职院校。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省招生办提供的分数(含省招生办确定的全国高考加分项目)进行立卷。平行志愿者提交的批次,原则上变速比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 学校承认省(区)、市) 加分后形成的分数,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第 16 条 入职候选人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需要单科,单科成绩满足规定条件后,按分数从高到低专业安排录取,专业志愿者没有区??别。当考生提交的分数不能满足所有志愿者时,如有专业调整,将根据“分数”进行优先排序、志愿者结合原则,根据考生的提交分数从高到低,转入其他未完全录取的专业,成绩不符合录取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回档。
第十七条 同分考生专业规则。如果提交结果中显示省份的排序规则,根据各省的排序规则;如果提交的结果中没有每个省份的排序规则,和相同的分数,理工科依次指数学、综合科学、语,更高的优先级;文史门类依次指语言、综合艺术、数学,更高的优先级。
第十八条 学校划定单科成绩的专业为:初等教育(藏文),藏语成绩≥90分。
第十九条文体专业录取规则如下:考生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符合要求,当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的成绩达到艺术和体育的控制分数时,以考生报志愿顺序为准,招生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直到满,如果艺术专业的成绩相同,招生将按照高考文化分数高低排序。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审查,审核不通过者,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任何在评论中作弊的人,一旦被发现,报名将被取消。
第二十一条学校及格奖(奖学金)、援助(勤工俭学)、补贴(困难补贴)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区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学生毕业需进入人才市场,供需满足,双向选择,选择自己的职业。
第二十三条 自治区教育厅规定、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师范院校本、专科及农、牧、林、水、地矿相关专业本、专科学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gt;通知》(藏教馆[2009]45号),西藏自治区教师培训专业、农、牧、林、水、地、矿专业大一新生免(补)政策,免费(补贴)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2800元、住宿费800元;生活津贴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3300元。2022年教师专业学生享受免征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只需缴纳课本费(实际收费);非教学专业学生每学年需缴纳2800元、住宿费800元、生活开销、教材费按实际成本收取。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学校各项招生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学校官网公示。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高考.chsi.com.cn
学校官网:http://万维网.xzlssf.组织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街道圣陶南路88号拉萨师范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850000
电子邮件:18089989226@163.com
支持热线:0891-6822775
监督举报电话:0891-6812545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拉萨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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