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络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北京网络职业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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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网络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发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第八条学校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办监督”的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九条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名情况,确定档案调整比例和分数线。入学时,经省级招生机构批准,学校将根据学生的状况和质量,调整相应省份的招生计划。

第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的情况下,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招生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备案要求,学校应当根据考生的意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在报读专业时,如果候选人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如果候选人正在进行专业调整,而其他专业有计划的空缺,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如果其他专业已满或候选人不遵守专业调动,他们将被退回档案。

第十二条招生按照不同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者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对于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他们仍然愿意接受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服从转移的考生。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批准备案的《录取通知书》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学校公章和校长签章,并将《录取通知书》连同注册说明、资助政策等相关材料一并发给被录取的考生。

第十四条落选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招生督导组提出书面申诉,学校招生委员会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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