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名族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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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名族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分数线

一、院校概况

(一)中南民族大学,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高校,是中国“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资格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教育部、中国科学院、湖北省人民政府、武汉市人民政府五方共建高校。

(二)学校前身为中南民族学院,始建于1951年,初名为中央民族学院中南分院;1952年11月中央民族学院中南分院改名为中南民族学院;2002年3月学校正式更名为中南民族大学。

(三)学校占地1550余亩,校舍面积100万余平米,馆藏图书930余万册;学校现有56个民族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预科等各类学生28600余人,少数民族学生比例超过60%。

(四)学校设有21个二级学院、88个本科专业;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5个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专业型硕士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五)学校现有在编在岗教职工2200余人,各类专任教师14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占58%。


二、国家重点学科

(一)国家重点学科

1、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一级重点学科

(1)中药学

(2)中国史

(3)生物医学工程

2、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二级重点学科(1)通信与信息系统

(2)行政管理

(3)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专科 民族药学

4、国家级特色专业

(1)应用化学

(2)民族学

(3)生物技术

(4)电子信息工程

(5)汉语言文学

(二)中南民大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

序号 一级学科名称 评选结果

1 民族学 A-

2 马克思主义理论 B-

3 化学 C+

4 工商管理 C+

5 法学 C

6 教育学 C

7 中国语言文学 C

8 生物学 C-

(三)在校生推荐优势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推荐人数

1 法学 4.6(318人)

2 经济学类 4.4(305人)

3 民族学 4.7(223人)

4 电气类 4.4(217人)

5 新闻传播学类 4.6(206人)

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6(150人)

7 金融学 4.7(112人)

8 金融工程 4.7(106人)

9 经济学 4.5(89人)

10 自动化 4.8(88人)


三、计划录取

(一)招生计划

学校按教育部与国家民委的核定数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级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等情况。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二) 录取规则

1、 根据国家民委有关要求及学校办学宗旨,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各民族考生,以招收少数民族考生为主。根据生源情况,学校与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商定调档比例及其中的少数民族考生比例。在湖北省,学校招收认定了少数民族高考优录资格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

2、 学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3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若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计划时,将征集志愿。

4、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不含平行志愿排序分)进行录取及确定专业。

5、学校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同等分数少数民族优先条件下,再依次按实考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外语、首选科目(“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等成绩和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原则分配专业。

6、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号)。

7、学校录取新生无男女比例和应届、往届生限制。

8、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生源省投档规则投档后,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再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分配;音乐学、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生源省投档规则投档后,学校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原则:按生源省投档规则投档后,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男生身高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低于1.60米者,一般不予录取。

10、预科班只招收有预科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依据招生省级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三)入学管理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学校通过各类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中南民族大学招生工作问答

(一)你校2021年的招生规模如何?

2021年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6220人、预科454人,本科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预科面向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本科计划中有281个国家专项计划,面向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二)你校是否只招少数民族学生?

根据国家民委有关要求及学校办学宗旨,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各民族考生,以招收少数民族考生为主。根据生源情况,学校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商定调档比例及其中的少数民族考生比例。在部分省份学校单列普通本科计划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考生不受民族成分限制,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三)你校普通本科录取批次是如何安排的?

2021年,我校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等14个省(区、市)按本科批招生;在山西、内蒙古、江苏、河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青海、甘肃、宁夏、新疆、黑龙江、安徽、江西等15个省(区、市)按第一批本科招生,其中黑龙江和安徽2个省的部分专业为第一批本科招生;在陕西和吉林两省按第二批本科招生。

(四)你校今年招生专业有何变化?

我校今年有82个普通本科专业招生,其中有69个专业按22个专业大类招生。我校全面实施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人才培养制度,目的是培养宽口径、厚基础的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人才。

(五)你校按照什么原则分配专业?

按生源省投档规则的投档考生,学校确定其录取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在同等分数及少数民族优先条件下,再依次按实考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外语、首选科目(“3+1+2”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等成绩和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原则分配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原则择优录取。艺体类专业录取规则按学校当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和学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六)你校对少数民族考生有何优惠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加分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少数民族考生录取分配专业时也认可少数民族的加分政策。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七)你校对经济困难学生有哪些资助措施?

我校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并完善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为主,学费减免、无息借款、临时困难补助、学生救助基金、校友奖助学金、社会资助、基层就业代偿、服兵役代偿等为补充的“奖、助、贷、勤、减、免、补”七位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1)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

(2)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类,新生在入学前可以在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到校后可以在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者不能兼得。

(3)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向学院申请勤工助学岗位,以劳动获取一定的收入,以解决生活困难,磨砺意志。具体操作按《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4)学费减免:符合学校学费减免相关政策,经本人申请,家庭所在地政府证明,学校调查核实后,按规定给予减免学费。

(5)校内无息借款:因突发事件导致经济困难的在校在籍本科学生,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按规定给予无息借款。

(6)临时困难补助:本人或家庭因遭遇突发性事件等给生活带来临时性困难,在校生活难以为继者,可提出临时困难补助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上报后,学校视其困难程度给予临时生活补助。

(7)学生救助基金:身患重症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导致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学生救助基金,以缓解生活压力,顺利完成学业。

(8)社会资助:由社会爱心组织、团体和个人提供,按照国家政策和学校规定,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出资者的要求确定资助对象,原则上在特别困难学生中确定,品学兼优者优先。如上海慈慧基金会西部助学“春华秋实”助学金、“广发希望慈善基金”奖学金、宁夏慈善燕宝助学金、自强奖学金、夜郎奖学金等。

(9)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10)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符合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同学,在校期间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实行代偿:一是学生毕业后,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二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三是毕业后被直接招收为士官的。

(八)你校近年学生创新创业情况如何?

学校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创业教育工作成效显著,学科竞赛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连续多年跻身全国百强高校。近年获“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湖北省省级创业学院”“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典型经验高校”等荣誉称号。

我校是全国第一批推进创业教育的高校,建构了石榴众创空间、创业苗圃、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五级双创孵化体系,形成“育种-育苗-育树-育果”四级双创人才培育机制。学校将每年4月定为“创新创业活动月”,组织开展“创业微路演暨一分钟奇迹”“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创青春大赛”“南湖创业大讲堂”“大学生创业集市”“青年创业精英面对面”“新创企业门诊”“双创项目成果巡展”等系列活动,年参加人数15,500余人。我校每年组织各级各类学科或跨学科竞赛300余项,参赛学生每年达到2万余人,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每年2000余人次;每年支持300余项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孵创业团队200余家。2021年,武汉市“学子留汉”工程首批武汉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站在我校设立,并成功开展就创业服务工作。

(九)你校近年的就业情况如何?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以服务社会需求为导向,多措并举,为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搭建平台。

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平均保持在90%以上。我校毕业生以勤恳的敬业态度、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动手能力,赢得了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毕业生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地区、经济发达地区等地区就业创业、建功立业,到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等企业就业人数逐年增加。毕业生考研、出国(境)深造率超过26%,逐年提升。

学校每年举办各类宣讲会、招聘会800余场,提供岗位数近30万个,重点单位进校招聘数量持续增加。学校深入开展校校、校企和校地就业合作,主动对接生源地人社、招才部门,发挥校友力量,积极开展校地就业合作;主动对接相关行业企业和行业协会,积极开展校企就业合作;主动与复旦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等高校深化校校就业合作,为促进和帮助学生在经济发达地区就业搭建平台、提供机会。毕业生就业流向与国家的“五位一体”、“四个全面”发展布局高度契合,主要集中在湖北省、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西部等地区,涉及电力、电信、民航、航运、金融、文化、教育等多个重点行业和电子信息、建筑、新能源、新材料、化工、科技等多个重点领域。

(十)你校近年的对外交流情况如何?

我校已与60余所国外高校和8所港澳台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加入了“中巴经济走廊大学联盟”,“中日人文交流大学联盟”等高校联盟组织。学校与合作院校开展师生交流、科研合作、培训等多领域合作,学生交流项目主要有一学期、一学年等非学历交换项目,“2+2”本科双学位项目,“3+1.5”本硕直通项目及线上修读国(境)外名校课程等项目。学校探索建设有“软件工程国际实验班”、“旅游管理国际实验班”、“高层次国际化拔尖人才创新实验班”、中美合作办学“英语教育硕士”等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自2019年起,学校每年预算拿出一千万元助学金用于资助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

学校是首批具有招收来华留学生资格的院校之一,1990年开始招收来华留学生,开设针对来华留学生的工商管理(全英文授课)、汉语国际教育两个本科专业和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近年来累计招收和培养了30多个国家的近1000人次来华留学生。

五、中南民族大学人才培养情况问答


(一)学校有多少学院和专业?

学校本预科共有21个学院招生。今年本科招生专业共82个,另外还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

(二)学校本科教学平台基础如何?

学校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4个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个。现有民族美术和民族药学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民族文化影像传播和计算机2个湖北省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电工电子等7个湖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生物医学工程等2个湖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条件完备的工程实训中心、光谷美术馆、光谷音乐厅。2012年,学校获批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2016年,学校顺利完成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本科教育教学受到教育部专家的高度评价。2017年,学校获评“全国创新创业教育深化改革示范高校”,人才培养成果入选国家“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

(三)学校优势专业有哪些?

学校拥有应用化学、民族学、生物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汉语言文学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有应用化学、民族学、旅游管理、生物技术、经济学、汉语言文学、生物医学工程等7个品牌专业。2019年和2020年,学校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民族学、教育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药学、会计学、行政管理和环境设计等14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广告学、视觉传达设计、英语、经济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自动化、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药物制剂、药物分析、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音乐学和舞蹈表演等20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四)学校人才培养特色有哪些?

学校树立本科教育在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以学生成长成才为中心”的理念,建立了满足学生不同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校期间,满足相应条件的学生除主修专业外,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和成长规划同时选择辅修其他专业,达到辅修专业相关要求,毕业时可同时获得辅修学士学位。学生本科毕业后还可继续攻读第二学位,达到学习专业相关要求,毕业时可同时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学校制定转专业和大类专业分流制度,更好满足学生的专业选择。开设各类实验班,满足不同类型学生的需求。学校注重国内外校际交流和联合培养,每年选拔100名学生到重庆大学交流学习,每年选拔70名学生到武汉大学交流学习。为了进一步提升学校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每年投入1000万用于支持学生实习实践,1000万用于支持国内高水平大学交流学习,1000万用于支持国际高水平大学交流学习。

(五)学校有没有创新人才培养专业?

学校软件工程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由中美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培养应用型高层次软件工程拔尖创新人才。

学校高层次国际化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是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

中心的项目,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外语+专业”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

学校开办了适应新兴产业需求的商务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实验班、荆楚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卓越注册会计师文科人才试点班、智能医学工程卓越工程师实验班、旅游管理国际实验班,服务于民族地区发展的西部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西部卓越行政管理人才实验班等各类实验班。学校法学、会计学、新闻学、应用心理学、生物医学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教育学和经济学等8个专业获批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生物技术、药学、网络工程、材料化学、环境科学、生物医学工程、通信工程、药物分析、食品质量与安全、环境工程等10个专业获批湖北省战略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环境工程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六)学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情况如何?

各专业根据学生能力培养层次性与渐进性的特点,进行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衔接和提升,积极与行业企业对接,面向全体学生构筑打通课内课外、与社会需求和生产实际结合的、贯穿育人全过程的实践教学体系,并设置独立的实践教学周。截至2020年,学校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28个;169个校企合作项目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被湖北省商务厅、湖北省教育厅认定为第一批、第二批湖北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训)基地,获批湖北省荆楚卓越协同育人项目8项。在深化产教融合方面,形成了具有学校特色的协同育人模式。

(七)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情况如何?

学校推进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建设,加强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推动在线课程的建、用、管,全面推广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引导广大教师投身教学改革,倾心教书育人,不断加强学习过程管理,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学校建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9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7门,校级在线课程立项数达到120余门,形成了国家级、省级、校级优质在线课程体系。

(八)学校今年招生专业有何变化?

学校82个普通本科专业招生中有69个专业按22个专业大类招生,其中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为首次招生专业,按电子信息类专业大类招生。学校以培养宽口径、厚基础的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人才为目的,全面实施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人才培养制度。按大类录取的考生进校后,在相同的学科基础课程平台和专业课程平台上进行培养,经2-4个学期的学习后,学生根据各大类专业分流的相关要求,结合自己的兴趣、专长和发展方向在大类所含专业中选择具体专业。

(九)学校是否有专业免收学费?

学校民族学是教育部学科评估A类学科,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生免收学费并享受专业奖学金,按社会学类实行大类招生。社会学类专业学生如果专业分流至民族学专业,学校退还第一年收取的学费。

(十)学校对于学生转专业有什么样的具体政策?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满足学生专业学习兴趣,发挥学生专长,促进学生完成学业和更好就业,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组织一次转专业工作,在籍在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可申请转一次专业(部分学院也接收二年级转专业学生)。部分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具体为: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不能转入其他普通类专业;招录下一批次专业不能转入上一批次专业;招录时享受加分等照顾批次、专业不能转入未享受同等政策批次、专业等。详情可查询学校《中南民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7]39号)。另外,学校还提供辅修、第二学士学位等学习方式培养更多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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