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招生原则: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北京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章程中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者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评价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他们自觉接受省、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招生优先原则:学校以志愿者为主,根据学生成绩由高到低招生。
第九条同等条件录取原则:在同等条件下,对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名优秀学生荣誉称号的候选人,给予优先考虑。
第十条电气自动化技术、环境工程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影视动画、护理等特殊专业的体检要求对考生有体检要求。色盲和色弱的候选人不应申请。
第十一条通知发送:在线录取后,首钢理工学院将发送录取通知,录取通知将通过特快专递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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